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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4章 和黑斯廷斯作对,要想清楚(2 / 3)

《英国佬》的稿子呢!

而且,即便是吃剩饭,《布莱克伍德》总归是有原创性的,并且他们依然不改有机会就要踩《英国佬》一脚的脾气,总归算是还有些文人风骨。

可类似《宫廷杂志与月刊评论》这样的出版物呢?

啧!

他们是靠着舔帝国出版董事会的屁股来过活的!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帝国出版的董事里确实有一些可以称之为时尚达人,因为早在他们获得舰队街影响力之前,他们就经常在各类时尚杂志上发文介绍自己的穿搭理解了。

《带有迪斯雷利形象的惠斯特纸牌》

一迪斯雷利1820年代末参与纸牌投资生意时印刷,后投资失败并背负巨额债务

并且曾有不止一位目击者声称,迪斯雷利经常会在摄政街人潮涌动时,身着蓝色双排扣长礼服,配着浅蓝色军装长裤和带红条纹的黑色长袜出现在人群当中。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穿的是皮鞋,而不是靴子。

在当时,皮鞋通常是女士们的选择,而非绅士们的爱好。

但迪斯雷利先生并不管那么多,他就是要穿皮鞋,就象他为了身姿挺拔会偷偷在衬衣里穿束胸一样。对于自己穿皮鞋引发的争议,当时还很普通但却非常自信的迪斯雷利先生不止不觉得脸红,甚至他还颇为得意在时尚杂志上声称:“每次我出现在摄政街,市民们都会在我经过时自发为我让路,就象摩西分开红海那般,连许多衣着体面的人也会驻足看我。我觉得就该这样!”

如果这些时尚杂志仅仅只是报道迪斯雷利,那尚且可以理解,毕竟他原本就是这么令人叹为观止的家伙。

报道大仲马嘛,倒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这位胖作家虽然体型保持的不大好,但他毕竟来自巴黎那个时尚之都,而且他的品味也相当不错。

报道丁尼生和狄更斯同样说得过去,毕竟他们一个是忧郁的诗人,另一个则是目前英国最负盛名的年轻作家,英国民众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好奇心还是挺重的。

克拉克坐在天鹅绒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已经凉透的茶。

他倒不是口渴,只是手里需要捧着点什么。

等的时间长了,他免不了环顾四周,最后只得耐着性子捧起面前那本《宫廷杂志与月刊评论》。封面是一位穿着华服的贵妇人,看起来象是正在参加什么宫廷舞会。

他翻了两页,都是些家长里短的社交新闻,谁家的小姐订婚了,谁家的夫人举办了茶会,谁谁谁在女王面前露了脸等等。

或许对于许多女性读者来说,这样的消息很有意思,但是这显然吸引不了克拉克。

于是,他又翻了一页。

这一次,他的手停住了。

这一页是时尚评论栏,上面的标题写着:《男士时尚穿搭推荐·第三十三期》。

栏目的配图是一幅手绘的素描,某位绅士站在杰明街的街角,侧着身子,仿佛正要走进某家店铺。那个人的脸,克拉克认得。

克拉克的目光忍不住向下扫去。

自本刊开设男士时尚穿搭赏析专栏以来,我们已陆续为读者介绍了迪斯雷利、大仲马、卡特先生等诸位风格各异的时尚圈名流。今日,我们终于迎来了本专栏最具挑战性的一位一一亚瑟·黑斯廷斯爵士。众所周知,亚瑟爵士常年从事警务工作。因此,在工作日,制服始终是他最主要的着装选择。即便在升任高级管理职务,进入内务部之后,他依然保持着极为克制的着装风格。有观察者戏称,亚瑟爵士的衣柜里大概只有三种颜色:黑色、灰色和深蓝色。

然而,正如本刊一贯坚持的观点:真正的时尚,不在于你穿了什么,而在于你如何穿。

亚瑟爵士以近乎偏执的克制,将极简主义发挥到了极致,反而成就了一种独特的风格。

他的着装从不引人注目,但他本人,永远引人注目。

以本期刊登的这幅素描为例:他身着深黑色双排扣长礼服,内搭酒红色亚麻衬衫,配白色丝质领巾。下身是剪裁得体的深色长裤,足蹬手工定制的黑色皮靴。右手握一根银头乌木手杖,那根手杖据说是迈克尔·法拉第先生赠予的礼物(法拉第先生出身于铁匠世家,但这根手杖是否由他亲手打造,我们无从得知),因此亚瑟爵士用了许多年,从未换过。

这套穿搭乍看平平无奇,细品却大有文章。领巾的选择是点睛之笔,他没有象时下流行的那样系紧领巾,而是松松地打了个结,露出一小截脖颈。这种细小之处的随意,却与他刻板的着装形成了微妙的张力。迪斯雷利先生感慨的那样:“他不需要追逐时尚。他站在那里,就是时尚。因为时尚的本质从不止于衣服,更要看穿衣服的那个人身份气质如何。”

“深黑色双排扣长礼服,内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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