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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4章 要说我是谁的门生,我只能是达拉莫伯爵的门生!(1 / 4)

第934章要说我是谁的门生,我只能是达拉莫伯爵的门生!

雨天的伦敦,总是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冷意。

达拉莫伯爵的马车行驶在格罗夫纳广场附近的石板路上,他望着窗外的雨水顺着屋檐成串落下,心里总憋着股难言的火气。

达拉莫的脾气并不算好,甚至可以说很糟糕。

或者说,其实这些激进自由派的代表就没有一个是好脾气的。

达拉莫是如此,布鲁厄姆是如此,奥康内尔也是如此,徜若您想找个传统意义上的谦谦君子,那不如去保守党里搜罗。

因为他不仅相貌英俊,而且在五岁的时候,达拉莫就从父亲手中继承了祖宅兰普顿城堡以及周边土地上的煤矿。

说他是英格兰东北部最大的煤矿主可能言过其实,但即便不是最大的,他距离那个目标最多也就隔着两三个人的距离。

原本光是煤矿收入就足够让他名列英国沃尓沃百强榜了,可这个不安分的家伙在33岁的时候,又和朋友们一同参与了殖民事业,他们创建了新西兰公司,并共同推举达拉莫出任董事会主席。

这样一位高富帅,受到异性的欢迎倒也不算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情。

只不过,这位英国淑女心目中的最佳结婚对象,早在20岁的时候,就与乔姆利伯爵的私生女哈丽埃特·乔姆利小姐私定终身了。

而在乔姆利小姐不幸早逝后,他很快又被父亲的旧友格雷伯爵相中,并于次年与路易莎·格雷小姐再婚,成了格雷伯爵的乘龙快婿。

并且,这对夫妻之间的感情也非常和谐,但完美的家庭生活并没有让达拉莫伯爵沉溺于温柔乡,甚至没能改变他的火爆脾气。

事实上,作为格雷伯爵的乘龙快婿,达拉莫伯爵的政治地位原本可以是全伦敦最稳当的那一类。

岳父是完成了议会改革的伟大首相和前任辉格党党魁,妻子在社交界素有美誉,兰普顿家族的财力更是让他有资格豪言:“人没必要赚那么多钱,一位绅士每年有四万镑的收入就能过得相当舒适了。”

换句话说,他完全可以象许多贵族子弟一样,优哉游哉地在上院散步丶在唐宁街喝茶丶在约克北部的丘陵讨论狐狸的迁徙路线,再抽空去威斯敏斯特宫里投两票表示支持自由主义。

但可惜的是,达拉莫不是那种人。

他的脾气丶理念丶抱负和性格,一如他的老友布鲁厄姆勋爵,永远激烈丶永远超前丶永远不肯妥协,也永远容易惹麻烦上身。

但是相较于布鲁厄姆,同为自由主义者的达拉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亚瑟倒是更为相象。

布鲁厄姆的风格是把议会当剧院丶把报纸当战场,谁要是敢在议事厅里惹这位前任大法官,他可以当众吼上三个小时,追着对方从威斯敏斯特一路骂到皮卡迪利广场。

达拉莫虽然同样脾气不好,但他很少在公开场合骂架,而是把所有愤怒都集中在行动上,别人垂涎三尺的内阁席位,他说辞就辞,下加拿大总督这样的位置,他说撂挑子就撂挑子。

至于承袭了伦敦大学“傲骨”的亚瑟,则同样不是好惹的,只不过他更习惯于绕到敌人身后,悄无声息地拿棍子敲在别人的后脑勺上。

布鲁厄姆骄傲,是骄傲在舌头上。

达拉莫骄傲,是骄傲在骨头里。

而亚瑟骄傲,是骄傲在别人以为他不骄傲的地方。

虽然达拉莫从下加拿大总督的位置上离任,是由于他主动提了辞职。

但这不代表他不生气,而他的生气之处主要在于一墨尔本子爵居然没有挽留他!

在达拉莫伯爵看来,他之所以在辉格党内受到排挤,原因从来不在于犯错,而是因为他太早知道正确答案了。

废除奴隶制如此,议会改革如此,现在他要求加拿大自治又是如此!

英国的政坛一向如此,犯错的庸人不一定失宠,但正确的先知在这里一定没有位置。

马车在雨中滑行,轮子溅起半尺高的水花,达拉莫看着街景从窗外一闪而过,嘴角微微下压。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种压着怒气的沉默,往往比发火本身更让旁人心惊胆战。

他这趟回国,谈不上是败兵回朝,但也绝对配不上凯旋仪式。

下加拿大那烂摊子,换谁去了都要被骂,可偏偏墨尔本子爵挑了他这么一个“最好骂的”来背锅。

谁让他恰好既光彩丶又突出丶又骄傲丶又不肯装聋作哑?

他实在是太契合这口“锅”的型状了。

伯克利广场14号的伯爵宅邸门口已经排满了仆人,他们神情紧张,象是已经提前被通知过主人今天心情不佳。

雨水顺着男仆们的帽檐落下,但没有人敢抬头去看伯爵的脸。

达拉莫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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