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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复婚之战15(1 / 1)

15、

所有迹象表明,“强攻”不易。

雄性,具有攻击性和占有性,攻是本能是天性,但如果对象不合作,攻就纯粹是暴力,必须将攻击对象制服,使其失去反抗能力。

我观察过动物,比如狗。雌狗在发情期接受它中意的雄狗,雌在前、雄在后,这对狗男女摇头摆尾形影不离卿卿我我满脸幸福状,颠着小碎步,人前不停地显摆。但好景不长,一旦雌狗有喜或已过发情期,雄狗再接近就难了。雌狗一见雄狗,龇起獠牙背毛竖立伏首弓腰,先发呜呜警告声,猛然跃起,大有拼命之势。雄狗能做的只剩下逃之夭夭,或许边跑边犯嘀咕:咋蜜月一过老婆就翻脸不认俺了呢!

我相信,若雄狗撕破狗脸强攻雌狗,凭其体力也能致雌狗狗血喷头,但,雄狗无一不是选择退却。之后多日,雄狗仍试图鸳梦重温,一再被雌狗驱逐才不得不承认现实,从此消失。

别看动物在人前毫无羞耻地颠銮倒凤,人与之相比,兽性有过之而无不及。人可以不管对象是否接受而发起攻击,可威胁可利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动物的性只是繁衍,而人却把性当作一种消遣、一种资源,能够交易,能创造剩余价值,繁衍倒成了其次。

我曾把自己定为最具有攻击性和最残酷的人。

所谓最具攻击性就是我在与人冲突时从不理论,打就打,出手便是,多是先发制人,一招致对手丧失抵抗力。所谓最残酷就是出手狠,心不软,对手满脸开花,口鼻喷溅,瞬间染遍全身,如同一个血人。若论给看客造成的心理恐怖,刀扎枪击都不能及皮锤制造的效果。

我所说的“强攻”不易,是指手法较文明,使对方半推半就,欲拒还迎,心照不宣。若说易,照百会穴猛击一掌,不出血照样使人休克,任人摆布。

计划不变,第二天晚上吃饭时,三两的杯子我倒半杯喝半杯,一会儿一添,喝了大半斤酒,给芳芳的感觉也是喝了不少。吃完饭,和芳芳一人一头坐沙发上默不做声地看电视,看着看着我就困了。

以前,此时我怕睡着了会起身告辞,我不想给芳芳留下坏印象。因为我带着家门的钥匙,常常不敲门就开门而入,芳芳便常烦躁地讨要。我厚着脸皮不给,借口是留着钥匙方便给儿子做饭。今晚,我就是要耍赖了,我管她烦躁不烦躁,我先睡了再说。

我喝酒的毛病是犯困,闭上眼睛,昏昏沉沉地睡去。

睡到半夜,我醒来发现头下有一枕头,身上盖一毛巾被,一阵暖流涌遍全身,心说:芳芳还是心疼我的,今晚“强攻”行动有门,没准儿变成“反攻”呢!我正在琢磨着,忽听脚步声,是芳芳的脚步声。我又琢磨:是不是过来看看我?只要她过来一哈腰,我就顺势搂到怀里。脚步声到我跟前并没停下,昏暗中,我眼看着芳芳那高大的身影奔了卫生间。

夜深人静时,那撒尿冲水的声音格外清晰。我起身,准备着,等她原路回来,好将她一把抱住。我这儿正琢磨着,芳芳的身影一闪而过,我发现她是跟夜游似地闭着眼睛呢。我紧赶两步,正要伸手,芳芳突然转身,倒把我唬得一愣。

“你要干嘛?睡觉你到儿子那屋,另外,天亮之前请你离开这里,别让我催!”芳芳说完转身进了卧室,并随手掩上了门。

我知道儿子和她一床睡呢,“强攻”没戏,撤吧,又不甘心!没辙,先到儿子那屋暂做休整,寻机再攻。我躺床上哪能睡得着!睁着眼我在设计方案,远处传来一点的钟声,我起身,光着脚丫,做贼似地向那屋摸去。那屋,原先我光明正大地随便出入,如今却要悄悄地、偷偷地、蹑手蹑脚地……

推门进入,见芳芳和儿子睡得正香,我在床边蹲下身来。我的计划是用摸功复苏她体内的荷尔蒙,然后,我牵着她的手,牵着牵着我把她牵到儿子那屋。不服牵也行,咋唬?你不怕把儿子吵醒?

我先在她腿上搭手,她平躺的身子一下转了过去,并且夹起腿来。再摸,她不仅夹腿,而且蜷缩起腿来!看来,芳芳并没真正睡着。

“爸爸,你在干嘛?”忽然,儿子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

看着儿子迷迷糊糊的样子,我心说:儿子啊儿子,你可真是我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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