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我找到一家网吧,距我住的地方骑摩托车要十五分钟,这是我能找到的最近的网吧了。我告诉圆圆最近家里发生的一切,圆圆的意思是答应芳芳离婚的所有条件,我告诉她我已经答应了。我不想让圆圆介入我和芳芳之间的事,拒绝了她要给我二十万及买车买房的提议。我只勉强同意了她打了二千元,圆圆一再说作为朋友有了困难就应该帮助。面对圆圆的慷慨,我心里感到发堵,真的有些被卖了的感觉,但我还是接受了她的二千元,因为我需要。春节以后,圆圆打给我的电话多起来,上班打办公室座机、下班打手机,我每周要付出一百多近二百元的手机费,那些日子,我总是收到催费的短信,弄得我精神紧张。没钱的日子不好过!
圆圆表示过:我的就是你的!看起来我只要离婚,马上就能步入有钱人的行列,可是,我却没有那种渴望,没有丝毫兴奋感。曾有位关系很好的单身网友说他遇到一位富姐看好他要和他结婚,富姐说:和我结婚你就少奋斗二十年。网友断然拒绝了,我当时还和他开玩笑:我咋就碰不上呢?
现在,我碰上了,而我却不接受她的慷慨,我没把握能和她结婚。如果我确定和圆圆能结合,接受就接受了,那反正是自家的。如果结合不了,依我做人的原则是要还人家的,不然,我会背负着骗人钱财的心理压力,到时我用什么还?我肯定还不起的!
圆圆说在网吧交流不方便,要给我买台笔记本电脑。买电脑的想法我有,但只想买一台千把块钱的二手台式机,没钱,也只能想到这些了。圆圆一定要买,并且说买就买了,第二天就告诉我电脑买了,要我去拿。我郑重地对圆圆强调,离婚后我一定会去,但离婚前我不能去。我去是作为网友见面的,而不是以恋人的身份,要确立恋爱关系,只能是见面后两人都有意,相处一段时间后自然进入那样一种状态。
圆圆同意我的观点,但她一直拒绝我在视频里看她一眼的愿望。我把自己的悲哀传达给她:因为一个我从没见过的人,我就要放弃我的所有、我的全部!她终于说:亲爱的,对不起,是我不好,我忽视了你的感受,我决定让你看我。当她发出视频邀请时,我却没有点“接受”,我回复她:我尊重你的感受,你的那份浪漫的幻想还是把它保留着吧,只希望你快乐!
离婚前,我大约去了那家网吧十次左右,每次二至三个小时。在寒冷的冬夜里,骑在摩托车上迎风奔跑真不是个好受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