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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会会所(Masonic Lodge)的高级官员是会长(Master),通常会挂衔[1]“尊者尊主”(在苏格兰,根据苏格兰宪法,通常被成为“右尊主”)。尊主通常坐镇在会所的东方位置,指挥会所的大小事务。他拥有很大的权利,不需要参考其他会员的意见。他还负责主持仪式和庆典。
成为尊主是一个会所所能赋予其会员的最大荣耀。本职位由选举产生,一般是由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然而,在大多数会所,该职位通常是由上一年的高级督导员(Senior Warden)担任。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尊主被冠以“尊贵”头衔,但并不意味着他是被膜拜的。相反,这个词在这里的意义更多是“给予尊重”,类似的用法比如称法官为“尊敬的法官阁下”,称市长为“尊敬的市长大人”。实际上,市长和法官在英格兰的部分地区依然被成为“尊贵的”,或“荣耀的”。法国共济会使用“可敬的”(Vénérable)来尊称他们的会长。 当任期结束,尊主会被称为前会长(Past Master)。前会长的职责和特权因会所和辖区的不同而异。例如,在一些辖区,前会长可以获得总会所的投票资格,而另一些辖区则不行。在大多数辖区,前会长依然继续享有“尊贵”头衔(例如“尊兄史密斯”),而少数一些辖区则规定唯有现任会长可享有尊贵头衔。
与尊主相应的更高级职务是总会长(Grand Master)。总会长除了可以掌管自己的总会所,在其辖区的所有会所也享有一定的权利。总会长通常挂衔“至尊主”(Most Worshipful)。
高级督导员 (Senior Warden)
高级督导员(有时被称为首席督导员)在会所三位主要官员中位列第二,并且是会长的副手。在一些区域,如果尊主缺席的情况,高级督导员将主持会议,被称为“理事长”(acting Master),并且可以代理会长掌管会所内的所有事物。在另一些区域,包含英格兰总会所和爱尔兰总会所,只有现任会长或前会长可以任职“理事长”,因此如果高级督导员不是前会长的话就不可以担任该职务。在很多会所,高级督导员将会被内定成为下一任的尊主。
初级督导员 (Junior Warden)
会所三位主要官员的第三位就是初级督导员(或次席督导员)。初级督导员负责在会所举行宴会或其他社交活动。在一些区域,初级督导员拥有一个特殊的职责,保证所有来访共济会员拥有所有必须的凭证。在其他地区,这是属于守门人(Tyler)的职责。在一些区域,初级督导员在会长和高级督导员都缺席的情况下可以主持会所。
督导员是会所的常规官员,意味着这些职位必须没有空缺。
司库 (Treasurer)
司库的职责是记账、收集会员年费,支付账单,并向总会上交年度会费。
年度财政报告是一个会所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度量标准,同时年度会费的缴纳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有意或无意)的付款失误都将导致会员失去投票权、访问其他会所的权利,甚至会被禁止进入他自己的会所,或被驱逐。
通常司库是由有经验的前会长担任,但这不是必需条件。
秘书 (Secretary)
秘书的职责包括发出传票(会议前的正式通知,包括时间、地点和议程)、会议记录、完成统计并汇报给总会,以及对尊主提供程序流程方面建议。
许多独立的会所制定有额外的职责,例如,秘书必须服务于特定的委员会。
尽管所有会员均可以任职秘书,但一般情况下是由有经验的前会长担任。
执事 (Deacons)
执事是会所中的初级官员。在大多数地区,会所设有两位执事,分别服务高级督导员与初级督导员(然而有时候首席执事和次席执事在职责上可以互相调换。)
首席执事的主要职责,是在会所内指挥管理新人,并在某些特定典礼上为他们发言。另外如果有需要还要协助尊主,并且在会长和高级督导员之间传话。
次席执事的职责与首席执事很相似。次席执事的主要职责是协助首席督导员,并在两位督导员之间传递信息。在一些地区,他还要负责镇守会所大门的内侧,并保证会所被“封闭”(在另外一些地区这项工作交付给内卫或随从)。
干事 (Stewards)
干事负责一系列的初级助理事务。即便在同一区域,他们的职责也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一些共同职责如下: 干事往往担任首席执事或次席执事的替补,如果上述人员缺席的话。
当受阶典礼进行时,一个或更多的干事将被要求协助两位执事在圣坛(temple)上管理新人。
在很多地区,干事的传统角色是在会所会议结束后的宴会上侍酒。通常他们的职责会被扩展到监管整个宴会的膳食和小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