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两个电灯泡,苏隆也是心里烦躁,嘴上却不好直说。 其实,他能有意无意的说出这种话。 表明自己内心对热巴是有足够好感的。 这么多年来,这是唯一一个让他内心产生一丝丝悸动的女孩。 比起杨老板,热巴似乎更符合苏隆的心意。 理想的女孩,就应该是这样子的。 女人的精明,应该放在内心深处。 而不是锋芒毕露! 女人最让男人着迷的地方,就是纯真的一面。 让苏隆感到有些纳闷和恐慌的是,以杨老板的智慧…… 不可能不懂…… 众人为什么先走! 她明知道自己和热巴正在找机会进一步增进感情。 为什么还要当电灯泡呢? 她和小曼,一个是明知故犯,一个是天真无邪。 两个电灯泡闪闪发光,小曼还在咧着嘴冲着自己笑! 苏隆有点无语。 “小曼啊,你喜欢吃什么?” “我亲手做给你吃。” 这句话埋得很深。 意思就是快到饭点了,你应该回家吃饭了。 但天真无邪的小曼,哪里听得懂这里边包含的深意? 他甜甜的笑着。 “喜欢吃鳗鱼饭!” “红烧带鱼也可以!” 看着小曼这股子铁憨憨的劲儿,杨老板都忍不住笑了。 既然有小曼这个天然的电灯泡。 就用不着自己在这里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小曼不要玩的太晚哦。” “毕竟苏总和热巴,事物比较繁忙。” 听了杨老板说的话,小曼就算再迟钝,也能听明白其中的意思了。 两个人就像见了老虎似的,慌忙穿起高跟鞋就往外走。 小曼是真慌乱了,居然把鞋子穿成了热巴的! 看到众人都离开了,热巴也有些讪讪的。 “哎呀,不早了呢。” 他这句话,留了很大空间。 这句话至少可以做出好几种解读的方式。 今天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快吃饭了,我回去吃饭。 快吃饭了,难道你不留我吃个饭? 苏隆岂能读不懂其中意思? 立刻拉住热巴,按在椅子上。 “今天,就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我刚学了几道港式私房菜!” 对于烹饪,苏隆是如数家珍。 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因为家境窘迫,在大排档当过夜班厨师。 那个时候白天接受无线班各种高强度的培训,晚上还要熬夜到凌晨两点,等待最后一桌客人散去才能下班。 听说有好吃的,热巴立刻眉开眼笑起来。 “你还有这一手。” “好吧,好吧!” “不要让我等太久,我都饿了!” 新家新厨房,一切东西都用的得心应手。 苏隆三下五除二,就搞出虾多士,港式叉烧饭等多种美食。 这两道菜不算是什么高端菜式,但在八九十年代的香江街头,随处可见! 在自己的世界,苏隆年轻没有出名的时候,晚上最大的享受就是早上吃一份虾多士,或是深夜来一份港式叉烧饭! 看着金黄色的虾多士,和色泽诱人的叉烧饭,热巴之前的羞涩一扫而空。 她一开始还能保持的矜持和礼貌。 但是吃了几口之后,进食的速度可是越来越快! 快到了,什么程度呢? 苏隆意识到,自己今晚可能要饿肚子! 等他洗完手坐下来的时候,两个盘子已经可以当镜子用了! “你是不是舔盘子了?” 苏隆犹豫了半天,还是忍不住问出这个尴尬的问题! 谁能想到,身为娱乐圈顶流女星,各种奖项的得主! 无数人的偶像女星! 居然馋的舔盘子了! 谁说他吃货的人设是假的? “对不起,对不起,忘了给你留点了。” 热巴一脸愧疚和尴尬。 “没事没事,我再去做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