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因为他正在紧张的背诵着昨天直讲布置下来的功课。从开学的第一天起,他们就有了下午回家的功课要做,再也不是无忧无虑只需要玩的小朋友了。
一开始的功课,还只是很简单的在每一本书本上写好自己的名字,以防丢失或混淆。
不苦大师在第一晚听说的时候很是震撼:“你们不是才第一年吗?”他记得他是成为了内舍生之后才开始写功课的,但也不是天天有。即便如此,不苦当年还是觉得很痛苦,发誓要和功课不共戴天,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偷摸不写。
连亭一听不苦这么说,本来还不怎么着急的,立刻就转为了敦促儿子要及时完成夫子布置的当日功课。
不苦:……你什么意思?!
絮果已经殷勤的给阿爹摊开了书本,拿出了笔墨:“阿爹写。”其实直讲也有讲过,如果已经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可以试着自己写。絮果确实被他阿娘教过如何写自己的名字,但絮果坚持认为,“阿爹写的好看。”
虽然絮果只有六岁,但也已经懂的美丑,至少他就很嫌弃自己蚯蚓一样歪歪扭扭的字。
不苦大师本来还不信邪,铺开宣纸让絮果当场写了一遍,想见识见识能有多难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哪怕是连大人,面对儿子如此墨宝,都不知道能找到哪个角度稍稍夸一嘴。絮果的字是真的难看,小朋友一点没谦虚,甚至实事求是的可怕。
他明明已经很努力的想要写好了,但哪怕只是提笔笔直的画一横,那线都能在纸上不受控制的扭动起来。
不苦曾以为絮果上学后最大的坎儿大概是音韵,万万没想到是书法。
而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了,不苦大师纪复屿,文不成武不就,画画还不好看,但他也有属于他的优点,那就是一笔书法走天下,从小就写字写的格外好看。因为他爹纪驸马正是大启当代最有名的书法家,之一。
不苦大师就是那个之二。
不苦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夸过颜筋柳骨,子肖其父。但偏偏他还不服气,匿名披了个马甲在书法界闯荡,得到的结果还是一样的,人人都觉得他再努努力,说不定能追上鹤归先生。
鹤归先生正是不苦大师的亲爹,纪鹤归。
不苦索性就摆烂又给自己的马甲改了个名叫鹤子,在书法界创下了赫赫威名。如今反而不怎么敢让别人知道鹤子是自己了,因为……
“我叔叔我得罪了姓杨的小人,如果用我的本名,我的字就不值钱啦。”不苦还是挺在乎自己的字在市面上的价值的,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超越他爹。当然,随着他爹去世,墨宝成了绝版,只会水涨船高越来越贵,不苦活着的时候大概是很难超越他爹了。
“来,让叔叔给你的书本升升值。”不苦左右手能写出完全不同笔迹的字,谁也看不出来。
而在书法这方面,连亭都得承认,他不如不苦。
絮果的小肉脸垫在书桌上,一双眼睛骨碌碌,不知道如何拒绝,才能不伤了不苦叔叔的心,可他还是更想要阿爹给他写名字。哪怕阿爹的字不好看,也没有不苦叔叔那么值钱,可如果阿爹写好了,他就可以给他的朋友们说,这是我阿爹给我写的哦。
等不苦搞明白小朋友的想法后,内心里是又酸又心疼,玛德,凭什么啊,连狗剩你何德何能啊!
突然就有种还俗成婚去生个属于自己的崽的冲动了呢。
当然,也就是想一想,不苦坚信自己对三清的虔诚之心日月可鉴。
等阿爹写完了,絮果就在小心翼翼的吹干墨迹后,又把书本给不苦叔叔拿了过来,请他在最后一页写到:“若拾之,望归还,不胜感激。”
这其实是絮果他娘的一个习惯,她总会在对于絮果比较重要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上,认认真真的写下这么一句。意思就是,如果哪天您意外捡到了它,希望能把它还给我,这对于我儿子来说真的很重要,万分感谢。
小朋友总是会有些丢三落四的,但自从阿娘写了这些话,絮果偶尔丢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