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急急往回赶的乐清欢与长孙寿突然收到一封密信,乐清欢拆开一看,不禁大惊失色,慌了神儿,急得直跺脚,长孙寿接过信一看,吓得双手一抖,
“这可如何是好,娘娘,那咱们还回不回,”
“不回去还能到哪儿,咱们不怕,皇上不是还沒死吗,只要皇上不死,咱们就有翻身的机会,至少,咱们手中还有三万多大军,那凤涵天此时,估计也如惊弓之鸟,不敢轻举妄动的,毕竟,他想登位,也名不正言不正,眼下关键是要找到皇上,”乐清欢贼心不死,差点儿就到手的江山不能就这么沒了,
“那……娘娘该如何做,”长孙寿故意问道,他心知,此时也只能照着他女儿长孙玉颜说的去做了,兵分两路,一条着大道,一条走小道,务必要找着皇上,
乐清欢斜睨了他一眼,“丞相是真不知还是故意的,放心吧,日后回了宫,绝不会亏待你和你闺女的,”
“那……我走小路,娘娘走大路,”长孙寿心里自是得意,沒想到平日里只待深闺的女儿竟然有如此谋略,
乐清欢微微点头,突然眸光一转,直直的看着长孙寿,“你女儿的确很聪明,既可以讨好我,又可以假借我的手除了她的情敌,别忘记了,找皇上的同时,也要寻乐清灵的下落,若是找着她,格杀勿论,”
站在叉口处,乐清灵思量了半天,决定走大路,小路虽然路程短,可是艰险无比,宁可多走点儿路,也不要拿性命开玩笑,
扬起马鞭,夹紧马肚,“驾,”是飞燕,她亲自挑选的那匹马,为它取的名,昨儿出宫时,一位侍卫将它牵出來的,那段时间的相处,清灵早已与飞燕之间有了默契与感情,所以,骑着它狂奔,心里格外放心,
风带起她的长发,呼啸着从耳际穿过,十里青山远,潮平路带沙,又是凄凉时候,在天涯,白露收残暑,清风散晓霞,绿杨堤畔问荷花,记得年时沽酒,那人家,千里霞暮,天淡云闲,青葱一片入眼帘,乘风踏路,尘土纷扬,一股热血涌上心头,谁说女子非要靠感情过活,哼,我要傲视天下,独立于天地之间,
视野从未有过的开阔,心胸从未有过的宽广,“驾,”有种欲踏破云宵冲天去的感觉,乐清灵感觉爽极了,又哼起那首精忠报国,真是枉作了女子,若为男子,风流霸气谁人能敌,眼见着离平都越來越远,离皇宫越來越远,那种割心割肺的不舍也已淡去,一念之间,便转望向了颖都,沙泥,暑地,山南……估计还得走十天半个月才能到吧,约摸着该找家客栈投宿了,
前方似有个小镇,嘚嘚的马蹄声清脆的回响在蓦色里,
扯了马缰,停在一家名为意归的客栈前,敲响了院门,不多会儿,大门便吱吖一声开了,“老板,我住宿的,”许是太困了,那老板哈欠连天,将门大打而开,乐清灵牵着马走了进去,将马拴在了一侧的马厩里,“老板,给我间清静点儿的房,”
那老板睡眼朦胧,有点儿不耐烦的样子,“这么晚了才來,还要想要上房,沒有了,只剩一间了,在二楼,小点儿,要不要,”
“废话,这么晚了,难道我还另投啊,带我上去,”乐清灵最讨厌别人把自己当傻逼了,
那店老板斜了斜眼,撇了撇嘴,“愿住不住,”嘟哝了一句,
这么晚了,懒得跟他较劲儿,耍嘴皮子,不然,有他好看的,以前看电视,在这山野之中,最容易撞见黑店,将投宿者杀了包成肉包,想想都反胃,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乐清灵早在集市上备足了干粮,不吃这客栈的饭菜,要是吃到人肉,那多恶心,
好不容易洗完躺下,嚼着干巴巴的饼子,忽觉口渴,便下了床,穿了鞋,推开门,欲下楼向老板要壶茶水,刚转身合上门,眼角余光所瞟处,一个黑影一闪而过,究竟是眼花了还是自己大惊小怪,算了,拿壶水赶紧回屋吧,这山里的野客栈太可怕了,身上也沒带把刀什么的,太粗心大意了,
下楼寻了半天,也不见掌柜的影子,“老板,老板,在吗,”只好扯着嗓子叫起來,可是奇怪的是,整个客栈静悄悄的,哪有老板的影子,四下里寻视,觉得整个客栈的气氛有些诡异,说不出的压抑之感,乐清灵拢了拢衣衫,忙转身向楼梯走去,欲上楼回房间,突然感觉身后一阵凉风而过,似有什么东西飞了过去,正欲回头,一只大手却狠狠的扼住她的脖子,
“啊,谁,你是谁,”眨眼间,一把明晃晃的刀亮在了她眼前,“你要做什么,劫财还是劫,劫色,”
身后的人一声不吭,眼见着那明晃晃的尖刀就要刺进自己的脖子,只听嗖的一声,身后的人突然就松开了手,紧接着嗵的一声沉闷的砸在地上,乐清灵哆嗦着回头,只见一个黑衣人蒙着面,瞪大了眼睛,直直的躺在地上,乐清灵颤抖着拿手去量了下他的鼻息,“死了,”可是沒有看到他哪里有伤口,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她翻过了那个黑衣人的尸体,只见那人后脑勺处,一根细长的银针扎在风池穴上,真是杀人不见血,太可怕了,她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回望了身后一眼,这看不见的人,是在救她还是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