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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尚志传(1 / 5)

1908年10月26日(一岁)生于辽宁省朝阳县喇嘛沟村(今尚志乡尚志村)。

1914年(六岁)开始随其父读书,后又入官学堂学习。

1916年夏(八岁)其父领导清乡自治会反抗官兵强收捐税斗争遭镇压,家被焚烧。其父与长兄为逃避官兵搜捕,流亡哈尔滨。

1916年夏—1919年2月与兄妹在母亲的带领下,在一亲属家艰难度日,期间曾到今尚志村后艾沟读书约一年时间。

1919年春(十一岁)为寻父兄,随母由朝阳迁居哈尔滨。

1920年(十二岁)因家境贫困不能继续读书。曾在一白俄家当杂役,后在银匠铺当学徒,摆地摊卖面粉、烧饼等。

1923年(十五岁)在华俄道胜银行哈市分行道里支行当信差。

1925年2月(十七岁)考入许公中学补习班。组织成立“文学研究会”(读书会)开始阅读进步书籍,结识中共哈尔滨支部书记吴丽石和负责青年工作的彭守朴。

6月中旬左右与同学组织成立哈尔滨第一个学生会组织——许公中学“学生自治会”,被选为副会长兼交际股长,开展学生爱国运动。

夏,积极参加声援上海工人,学生“五卅”反帝爱国斗争,经彭守朴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东北地区最早的党员之一。

8月经考试合格,升入中学一班,成为许公中学第一期学生。

10月间利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机,根据党组织指示,负责国民党哈尔滨市党部与朱霁青领导的国民自治军总司令部之间的联络。

12月29日因参加革命活动,被学校以“私自旷课,擅自离校”为由开除出校。

12月末经中共哈尔滨特别支部同意,南下广州,考入黄埔军校,初为入伍生,经考试合格编入第五期政治大队。在校期间,加入周总理领导的“青年军人联合会”,同“孙文主义学会”进行坚决斗争。

1926年初夏(十八岁)根据党组织安排从黄埔军校回到哈尔滨。

夏在中共哈尔滨地委工作,是“妇女运动”负责人。

10月负责中共长春支部长春通讯站工作。

11月由中共哈尔滨地委派往长春地区进行革命活动。

1927年2月(十九岁)受北满地委派遣在长春筹建国民党吉林省党部,任常委兼青年部长。

3月2日因国民党案件在长春被捕。

3月4日被押解省城吉林,关押在吉林第一监狱。在狱期间与敌人进行坚决斗争。

1929年3月(二十一岁)被解往江苏苏州监狱。

5月20日经江苏省高等法院审判,宣布无罪释放。

6月获释后回到哈尔滨,在中共北满地委负责青年工作。

下半年去沈阳,在团满洲省委负责青年工作。

12月—1930年3月受中共满洲省委书记刘少奇派遣,到上海参加党中央高级训练班和团中央训练班学习。

1930年4月12日(二十二岁)因在沈阳国民外交协会会场夺取讲坛而被捕,拘押于沈阳宪兵司令部侦缉处拘留所。审讯期间受尽酷刑,坚贞不屈。

5月10日被转押于沈阳第一监狱,在狱中与敌进行英勇斗争。

10月在狱中秘密党组织“党团干事会”领导下,成立“经济委员会”任组长。

1931年12月(二十三岁)经党组织营救,被释放出狱。

1932年1月(二十四岁)在哈尔滨中共满洲省委工作,担任满洲反日总会党团书记。

3月1日,日寇扶植的伪满洲国在长春成立,赵尚志感到十分愤怒。

3月中旬到呼海铁路工厂,召集工人集会,进行反满抗日宣传。

4月12日根据党组织指示,在哈尔滨市郊成高子成功颠覆一列日军军车,致敌死亡54人,伤93人。

4—5月任中共满洲省委常委、军委书记。

5月下旬受满洲省委派遣,到哈北地区巡视反日斗争开展情况。

6月初受中共满洲省委委派以省委代表身份在巴彦游击队工作,在队内担任参谋长,政委等职。

7月率巴彦游击队西渡少陵河,活动于西集镇以北,呼兰县东部一带,扩充队伍。

8月中旬率部东归,在巴彦县东北部活动。

8月30日联合义勇军,攻破巴彦县城。

10月前后在洼兴西部活动,曾率精锐骑兵远道奔袭呼海路康金井车站。

10月巴彦游击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三十六军江北独立师,任第一政委。

10月29日率部攻占东兴设治局(东兴县前身)。

10月31日在东兴设治局指挥部队与敌人战斗时,左眼眶下被弹片击伤,骨质受损,后致左眼失明。

1933年1月(二十五岁)巴彦游击队遭失败,回哈尔滨向省委汇报工作,省委以其执行右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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