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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倾我心,寸土恰似虚弥;
谁,可葬吾怆,笑天地虚妄,吾心狂。
伊,覆我之唇,祛我前世流离;
伊,揽我之怀,除我前世轻浮。
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
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
执子之手,共你一世风霜;
吻子之眸,赠你一世深情,其他书友正在看:。
我,牵尔玉手,收你此生所有;
我,抚尔秀颈,挡你此生风雨。
予,挽子青丝,挽子一世情思;
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
曾,以父之名,免你一生哀愁;
曾,怜子之情,祝你一生平安!
读到这首诗,你心里会和茉一样觉得刺痛吗?现实中的爱情,可以美好成这样吗?如果可以这样美好,它能够长久吗?
上帝说,凡人之中太深重的爱就是罪过;佛说,应无所住而生心……我们都相信,因为这首诗里如烈焰一样焚心的爱恋,的确是那么地短暂。
试想当年的仓央嘉措,那个在藏民心中神一般存在的男人,他不顾后果不惜一切代价,在政敌和教徒责难的眼光注视下走到恋人玛吉的身边,为她发下一生相守的誓言:
‘只有你能容忍我的癫狂我的忧伤,明白我心中所想;你的情意融化了我今世的忧伤、驱走我沉重的荒寂;我想永远握紧你的手,吻着你美丽的眼眸,陪你经历千世的风霜,祈望万世轮回都不会与你分开……我要做你的夫、为你挽起长发、拥你在我怀中,为你遮挡风雨、护你一世的平安……’
他的诗,远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表达的情感更为狂热,也更为无望……飙泪~~~~~
仓央嘉措情诗的动人之处,也在于他身份的特殊,把本该奉献于神佛的忠诚、奉献给教徒的大爱,执意献给了他心中的玫瑰——一个善良可爱的藏族女子,于是他的下场变得悲壮而凄惨,二十五的年华终结成谜一样的传说……
但是,任谁从这诗句里窥见他如火深情的时候,哪里还会在乎这情意的本质出自禁忌之恋?
茫茫人世之中,尝够孤独和寒凉的男男女女,终于在蓦然回首间找到对的人、感应到相同频率跳动的心……
于是,谁还去管苟劈的清规戒律、该使的世俗眼光?爱就爱了,至少在生命结束的一刻不会死都不能瞑目。
任何一种爱情到了最后,总归是想大大方方地牵手在人群里面,可以十指相扣骄傲示人地,不然本国同志们为何一直在为同性婚姻合法化做努力?情到深处,自然是想让这份情感接受阳光的认可和祝福。
所以,爱情的保障当然还是婚姻。
鉴于这是一篇《重生之媚西施》的作品相关,那么说到婚姻,咱得八一八西施那个时代的婚姻制度。
平民就不必多说:一夫一妻是正常地,有点钱而妻子也不太反对的话,平民男人或许会再娶个妾、买个婢、养个侍姬啥的;这在大周朝之后也没多大改变。
按封建礼制来讲,妻的地位较高,和丈夫共同掌握家庭财产,丈夫不能随便抛弃妻,除非她犯了七种罪过之一:不侍公婆(不孝)、无后(连女儿也没生)、淫(不用解释)、口舌(爱嚼舌头)、妒嫉(别太过了)、盗窃(偷自家东西?)、恶疾(传染病)。
当然那时的女性还有三条保障: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贱娶贵不去。这三条的意思是说:妻的娘家没父兄收留她,就算她犯了七出之罪,你也不能休她;父母去世了,妻跟你共同守过三年孝,你也不能休她;你贫穷的时候娶的妻,等你有钱了是绝对不能休她地,哪怕她做了很大的错事。
这样说来,封建时代的‘妻’还是有足够的生活保障地,好看的小说:。
(不过任何事情都有例外,法律都未必人人遵守,更何况礼法这种长在嘴皮子上的东东。)
妾的地位算是半个家庭成员,因为‘妾’这个字就是‘立’着的‘女’,也就是说夫和妻吃饭的时候,她得站在一边伺候着,没有坐下的资格;她生的孩子为‘庶’,如果妻不生育儿子,妾的儿子才有继承家业的资格;夫不在世了,妻有权遣走妾。
‘婢’是家庭财产,是花钱买来服侍夫和妻的,‘姬’也是财产,夫可以自己用,也可以拿来招待客人,地位还不如‘婢’。
上面说的,是士大夫和平民的婚姻形式,王族是不同的。
春秋战国时期,流行这样一个风俗:诸侯将要出嫁一个女儿给别国诸侯的时候,除了要嫁自己的女儿之外,还要请邻近的或关系比较好的其他两个诸侯国的女儿来陪嫁。
正嫁的女公子被称之为‘君夫人’,那两个陪嫁的别国女公子,被称做‘媵’;这两位陪嫁的女公子一位被称为‘左媵’,另一位叫‘右媵’,
按她们母国的政治地位高低划分左和右,母国地位高的女公子为左媵。
(周朝的诸侯分公、侯、伯、子、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