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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将子拖走(1 / 3)

更新时间:2013-05-18

一个女人如果甘于为某个男人得到安适,而终日忙碌于家务劳作的琐碎之中,那多半是因为爱人曾经对她说过这么一句窝心的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所以,就算看到因柴米油盐的侵蚀而变形粗糙的一双手,或是照见镜子里风霜满布、青春不再的一张脸,只要爱人的眼神每天温暖在她身上,她也时常从内心里由衷地微笑起来吧!

和茉一起,重温那句美妙的誓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它来自《诗经》邶风篇的《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敲鼓声音‘镗镗’地响着,鼓舞士兵上战场的热情;勇士们多半留在国内修筑漕城,唯独是我,要奔向南方的战场。)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我们跟从孙子仲将军,前去调停陈国和宋国的纠纷;这得要多长时间不能回家啊,真是让使人忧心忡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安营扎寨之后算是有了家,我没系好马缰绳,不小心走失了马匹;这叫我去哪里去找马啊?哎,原来马就在树林下面,虚惊一场。)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突然想到从前我们曾发下的誓言:无论聚散与生死,我们都不能忘了彼此;我多想紧紧地握着你的手一起白头到老,每分每秒都在一起。)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可是现在我只能叹息:与你离别太久了呀,见一面都是那么地困难;哀叹与你相隔如此地遥远,不能实现与你相亲相守的誓言!)

写到这里,茉心里有些小酸……矫情的人未免会得胃酸的毛病……嘿嘿,串个味儿再说这句诗啊:

茉量曾在一个朋友转的微博里面看到一个创意蛋糕的图片:穿婚纱的‘小公主’带着胜利的表情,一手插腰,一手拖着坐在蛋糕顶上的黑礼服‘小王子’——这图片的名字就叫‘执子之手,将子拖走’,很有趣是不?

‘执子之手,将子拖走,子说不走?好吧,关门放狗……’嘿嘿,诗经里的那句名言被网络作家天下无病恶搞得如此可爱无赖,好看的小说:!

其实,这首《击鼓》隐含的情义,本来就被后人所争议。

在《诗经》保留至今最早的注解《毛诗》和《郑笺》中,这段话是歌颂战友之情的,“契阔”的本意是“勤苦”,整段话是两名战友在艰苦漫长的远征环境中相互勉励之词。

(注:《毛诗》是鲁人毛亨和赵人毛苌所辑和注的古文《诗》,也就是现在流行于世的《诗经》;毛诗每一篇下面都有毛氏写的小序,用来介绍本篇内容、意旨等等。

《郑笺》是汉代的郑玄所著的《毛诗传.笺》的简称,系统地注解了毛诗。)

如果是按毛和郑对这首诗的注释,这首诗里面描述的这对战友的情意未免也太深重了吧!重到要死生相伴、深到无时无刻不想着与他双手紧握白头偕老……茉量可不可以小声地问一句:这两人是不是断袖了呀?没有曲解经典的意思,河蟹不要爬过啊~~~~

还有种说法就是:这首诗的隐义是在说是男女之间的山盟海誓。

这种理论出现得比较晚,是当代作家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一文当中提出来的;钱大师在他的这本读书笔记里引经据典,说明这两句就是在写男女之间相爱至深时的盟约。

但是坚持毛、郑那种观点的人会反驳说:纵观《击鼓》一诗,描写的整个就是战斗场面:‘俺去南边战场打仗,他在故乡修城,俺好想他捏……’里面哪里出现女人了捏?哪个字提到女人捏?!

所以,两种观点比较起来,“毛诗”和“郑笺”比钱大师的《管锥编》靠谱得多。

咱是不会为这些言论纠结地,所谓吃过一盘好菜所得的感受就是美味,至于这菜到底是属于川菜风味还是正宗鲁菜,咱就不费神去考虑那个了;同样地,本诗写的是男男之爱也好,是男女之情也罢,都是纯粹到极致的依恋、凝重到几千年也未曾淡化的真情真意……

茉量每次读到它,就觉得自己走过的岁月都白过了似地,多年来用求神祈佛的虔诚、拿出十成十的真心对待人家,都不曾得到过这么纯粹和深重的爱恋。。。衰~~~~

六世达.赖有首诗和它的意境很相似(也有人说作者另有其人噢,未考证)。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

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伤;

谁,携我之心,融我半世冰霜;

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寂。

谁,唤我之心,掩我一生凌轹。

谁,弃我而去,留我一世独殇;

谁,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

谁,可助我臂,纵横万载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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