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奇啊,怎么不稀奇?咱这大队,能把字儿认全的可不多,差不多也就我爹、李明,和大山了。”
沈清秋吓了一跳:“啊?张大山?”
“咋的,不知道你男人除了有把子力气,还能读书吧?”杜红秀哭笑不得,“我们小时候,就他学得最好了。”
杜红秀是杜家收养的孤儿,大了以后就直接当了儿媳妇了,所以也可以说是和张大山一起长大的。
不过,张家屯的文盲率高,倒不是因为这里不建学,而是因为以前交通闭塞。
开荒以前,小孩在屯子里溜达都有生命危险。
杜红秀现在回忆起来还想笑:“有时候学校里就你家男人一个人上课。老师也难受呢,他不来,就放假了,谁知道他老来。”
沈清秋目瞪口呆:“这么爱学习啊?”
“什么爱学习?”杜红秀道,“他就是胆子大,也不怕什么豺狼野猪啥的,反正上学又不花钱。我记得那会儿他才多大啊,有时候放学回来还拎回来一头小野猪。”
沈清秋无言以对。
学习的理由千千万,她第一次听说,有人天天去上学是因为胆子大。
她也懒得再打听张大山的事情,只是跟杜红秀道:“我跟他商量好了要来抱几只鸡,还有想找木匠打几个架子,再就是去一趟供销社。”
杜红秀一听就很高兴,连忙道:“好的好的,你会操持,日子就过得起来嘛。”
现在养鸡是按人头的,他们家可以养四只,沈清秋在杜红秀这边登记了一下,要抱三只母鸡。
杜红秀简单的字会写,做个登记什么的还行,就是用“鸟”来代替了“鸡”。
她也是照顾沈清秋,就道:“我给你抱三只已经能下蛋的母鸡了,明天咱们小鱼就能吃上新鲜鸡蛋了。对了,你们家那只公鸡,趁早宰了吧,我给你们再抱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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