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大明悲歌> 第十三章 人陷害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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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人陷害狗(3 / 4)

牙外露,腥红的大舌颤动着,凶恶地扑向人、狗对手。

由于藏獒尚拴有狗链,护院们识趣地边撕打边后退。但王护院后退不及,大腿被藏獒撕咬住了。这时惊得呆在当场的桑护院终于回过神来,大声吆喝,这头藏獒才没有用力咬合,不然在五百来斤的咬合力作用下,王护院的腿骨都会断掉。

这货可是能咬穿钢板的!

当藏獒心不甘情不愿地松开口时,王护院的大腿伤口由于没了阻塞物,鲜血奔涌而出。

巨犬嘴腔内亦溢有人血,它一扑噜舌头将血都吸卷进腹内,继而双眼放着精光、呲着巨牙盯向负伤的王护院。

王护院被狗咬了一口,血咕咕地直往外冒。还好桑护院及时喝令。不然焉有命在。

狂犬吠舍、藏獒袭主、护院被咬,惊动了大学士府合府上下。

最重要的是,张府大老爷唯一的儿子、未来张氏的族长、张氏第三代中唯一的神童、最有可能重续张居正时代辉煌的小重辉受了严重的惊悸与伤害,听到狗见了狗就浑身战憷,口吐白沫——演得也太像了吧!

虽然他只受了点擦皮伤,且这种小伤是他被狗追摔的,王护院才是被咬伤的。但是张家人说这心理创伤是最严重的,于是采取了激烈的反制措施。

家族会议立即召开,控诉怒斥,飞沫横飞,最终在六位老爷与夫人地一致推动下,对付狗的整治措施出台:

其一,张府不再养犬,另聘入五名护院,所有犬只或卖、或送、或杀,处理个干净;

其二,月娴照料不周,罚月用半年,念无主观过错,留作粗洗丫鬟,小公子另寻贴身侍婢;

其三,几名护院不该让公子以身犯险,鉴于众人抢救有功,将功折过。怂恿前往探看的王护院本应重责,因已被狗咬,也不追究。桑护院是负责管理和训练狗的,负有管理责任,多给三个月薪水,赶出张府。

表面上没有胜利者,实际上张府合府上下,除了月娴和桑护院,已经取得了又一次反危机的胜利。

月娴反正还属于雅晴别院,可以找机会还她清白;可惜桑护院这就走了,也不知有无机会补偿于他!

可怜的狗们,招谁惹谁了,特别是那头藏獒忒冤了,其他书友正在看:!

众狗义愤填膺、串联了起来,具体选那头藏獒当代表,找到青翼,满腹冤曲地把害狗的人——叶挽同志给告了。

因为叶挽同志要装被狗吓得昏死,所以没空来,青翼只好独自出面接待了几位情绪激奋的狗同志。

藏獒同志早就准备好了开场白,他很熟练地套近乎叫道:

“青老大——”

主持人翻翻白眼:“不要叫我青老大!”

“射老大——”

主持人又翻白眼:“不要叫我翼老大!”

“老大——”

主持人再翻白眼:“狗东西,我不是你的老大!”

“主持人歧视狗,这样子怎么能够保持公正的立场吗?”

“好好,别说了,我当你们的老大还不行吗?”

“是——狗老大!”

主持人呼吸顿时急促了起来,幸好狗代表继续把话往下讲:“我援引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告叶挽同志犯故意非法剥夺狗的生命,犯了故意杀人罪!生命权是我们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叶挽不能随意予以剖夺,请求主持人予以立案追究。”

“可是有史料记载,你们这些狗后来在张府封府时,撕杀了张府被拴拘的孩童。”

藏獒听了喊道:“我们不服,这是有罪推定!不符合现代法的基本精神!”搞,遇到一条懂法的狗真不好对付。

“好吧,我比照一下犯罪的要件,主观要件——有;客观要件——有;主体要件——有;客体要件……啊,这位藏獒同志,对不起,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只适用于人类,用在狗身上不准确呀!”

“不是吧,主持人,故意杀人罪的侵犯的客体是生命权。而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我们的生命权怎么就不应该受到保护?我们不服!”

“对——我们不服,人类对我们难道可以想杀就杀吗?”其他狗狗附和着藏獒闹了起来。

叶挽也很为难,谁让动物世界只有人能制定法典呢——不过就算狗制定了法典,人类也只会同意适用人类的法典,所以……

为压住上诉者的邪气,防止事态扩大,青翼决定让大家明白自己的处境,于是作了个类比:

“藏獒同志,人类对低等动物就是这样的,2013年h7n9禽流感全世界总共才死几人,但是鸡鸭被杀死数十亿只。首先,这些动物99.9%是未感染禽流感的;其次,就算携带了禽流感病毒,也未感染到人类。但是全杀了。”

藏獒一听耳朵就竖了起来,面无血色:“明白了,比一比,我们简直在天堂……狗老大,我,我们撤诉!”

几条狗一听藏獒所言,很干脆地跟着它,扭头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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