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点着我的头,恨恨地说:“你是不是以为你爸不在,我就管不了你了,你再说一遍我听听!”
“好!我再说一遍,把我的十四块钱给我!我去住校,死活和你没关系!”
“你!你。。。。。。给我滚出去!”
“滚就滚!”
我甩门而去。天底下没见过这种娘!
我在街上溜达了整整一个下午,没地方去,这是个小镇,又不繁华,所谓商业街上,就一个三层的百货大楼,再就是马路两边搭起的棚子,下面隔成一间一间的小铺,卖布的,卖衣服的,卖包子的。星期天,人很多,熙熙攘攘,我混在人群里面,顺着人流,一间一间的逛,脑子里面乱七八糟的想着家里的事。忽然,我眼前一亮,在百货大楼三楼的女装部,一件米色的灯芯绒夹克高高的挂在货架上,一下子把我定在那里。它太好看了!它不像纯白的那么扎眼,是一种非常柔和的干净,我觉得我要穿上肯定好看,还有那个翻领,也是我喜欢的,越看越喜欢,不觉得就往前靠,靠到了冰凉的玻璃柜台边,这时候,我看清了挂在夹克衫衣角的标价牌,十四元九角。我心中一阵悲凉,比我一个月的生活费还要多九毛。这是一个绝望的喜欢。我贪恋地看着这件夹克衫,久久不愿意离去。要是搁以前,这或许是能实现的愿望,现在,是绝绝不能的。我爸的离世,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原先从来不去考虑一件衣服多少钱,一碗菜多少钱,现在我和我妈每个月的二十一块抚恤金要分成许多个分分厘厘,这一碗菜多一厘,那一碗菜就要少一厘,每一分钱都有它的用途。衣服,自从我爸去世后,一件也没添置过,正在发育的身体依然以它的速度生长着,我的衣服都显小了,我妈把我衣服的边都悄悄放开,袖口和裤边,都有明显的折痕,颜色也不一样。
我在街上闲逛,一直逛到天黑了,肚子饿得咕咕叫,中午就没吃,我一边漫无目的的走着,一边发愁上哪儿去。不想回家,回家虽然有饭吃,可是我就得服从我妈,去纺织厂当童工,我还想上学,起码也得高中毕业,考大学,给自己一个机会,即使考不上,高中毕业的文凭也比初中没毕业强。现在谁能去说服我妈呢?我一下想到了关大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