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它刚才还昏迷了,现在就恢复这么多了……”
那个男人本就穿着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平时大概也算个有些地位的人。刚才失了态,现在总算是冷静了不少。
季时抬眸:“你的馒头怎么了?”
男人连忙上前讲明了情况。
他叫李维,馒头是他养了十几年的金毛,陪着他一路从北漂到稳定。但最近馒头食欲不振,越发消瘦,睡的时间也越来越久,甚至不停地抽搐。
他把馒头送到了I宠去治疗,杂七杂八住院用药花了不少钱,但也不见好转。
今天他带馒头去打针的时候又犯了病,馒头抽搐着昏迷过去,护士却说这是正常现象,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他一气之下便带着馒头从I宠冲了出来。
“我听那边的护士说,好像他们有个很难治疗的橘猫被隔壁的小诊所治好了。我在附近找了几圈,只有你这家诊所。”李维说,“你能治好馒头的吧?”
季时没说话。
李维的神色有些着急:“医生?馒头什么病啊,您应该不会像I宠那样治不好吧?”
还真可惜。季时想,他还真治不好。
小肥蛋食欲不振纯属是为了骗吃猫条,没有敖真帮忙是查不出缘由的。但这一次,不需要敖真帮助,I宠的护士也没有说错——
因为这只金毛,实在是太老了。
它真的很老了,金色的毛发已经失去了光泽,两只本清澈的眼睛也变得浑浊起来,一只眼因为年迈而似乎睁不开来,颓丧地耷拉下来。
老金毛的动作也很慢,它的眉毛已经发白,迟缓地低下头来,慢吞吞地舔着自己干瘦的前爪。
季时摸了摸它有些干枯的毛发:“馒头多大了?”
李维说:“它跟我的时候还是只小金毛,算一算,大概也十四五年了吧……”
“嗯,”季时点点头,“也算是高寿了。这些日子还是多陪陪他吧。”
李维很快听出了什么,脸色一变,声音变得有些尖锐起来:“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金毛的寿命一般是在12-15年之间,馒头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与人一样,它的许多器官已经老化了。”季时平静地描述,“这些现象都是年迈的金毛会有的,可以缓解,但无法治愈。”
猫是这样,狗是这样,人也是这样。
你看着他一天天变老,一天天变得干瘦,从喋喋不休到缄默不语。他也不喜欢说话了,偶尔抬起头看看你,有些浑浊的眼里唯一清晰的就是对你的不舍。
他会变得喜欢跟在你身后,像你从前追着他那样。但他走得很慢很慢,因为已经跟不上你的步伐了。
这就是。
所谓迟暮。
什么都不带走,却独独把回忆留在了时光里。
季时垂下了眼皮:“走慢点,陪陪它吧。”
李维的脸色变得有些煞白。
他用力咬住了嘴唇,视线扫过了老狗那泛白的毛发,又回头看了季时一眼,沉默了一会儿,狠狠地从牙缝挤出了两个字。
“庸医!!!”
季时:“……”
“馒头就是生病了,你治不好它,还说这是正常的?你和I宠一样不作为,买了那么多药,花了那么多钱,什么都没治好!你们根本不配当医生,就只是想着赚钱而已!”
季时:“我还没收费呢。”
“你!”李维的脸被气得通红,“你们这些庸医,根本不配!还诅咒馒头好不了……我要去举报你们!!馒头,走了!”
他说着就一把抱起了毛毯,瞪了季时一眼后,骂骂咧咧地冲出了诊所。
李维很用力,就算被裹在毛毯里,也能听到老狗铃铛剧烈地晃动着。
可怜的玻璃门跟来时一样被踹开,伴随着刺耳的风铃声,又“哐当”一声被弹了回来。
骂声终于被阻隔在了诊所外。一起被阻隔的,或许还有毛毯下那双年迈而泛灰的双眼,带着隐约的悲伤与歉意。
老狗脖子上的铃铛声与门口的风铃声渐渐消失。
一切终于重归安静。
透过玻璃门,路上的行人挺住了步伐,有些好奇地往诊所附近的方向投射下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