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老板听我的,今天给你放假,我们出去吃。而且,这家店你是不是馋很久了?”
“啊……”楼飞星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心里却暖洋洋的,“被你看出来了。”
C市最后一餐,选的当然是他眼馋了许久的店,刚好距离也合适,他便想也没想的定了。
楼飞星见江孤云是劝不动了,在江孤云换衣服的时候,他索性去翻箱倒柜地找胃药。
以防万一,还是把胃药带上的好。
等楼飞星找到胃药,江孤云也穿上了大衣,拿好了手杖,准备妥当地站在大门边等他。
楼飞星也穿上外套,拿好东西后,两人一起出门。
刚下过一场暴雨,外面寒冷刺骨,楼飞星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穿着长款白色羽绒服,脚踩棕色的厚底靴子,脖子上围了一圈格子围巾,头上还戴了一顶针线帽。
他衣服整洁精致,从头到脚都是今年流行的款式,再加上楼飞星皮肤白皙,眉眼灵动,目光清澈,看起来十足像富贵人家里被疼宠着长大的小少爷,活泼的同时又有种不知世事的天真感。
江孤云和他的风格截然相反,还是一贯矜贵斯文的西装,双手戴着洁白的手套,右手持着的绅士杖哒哒点在地上,绅士优雅的同时也显得格外成熟稳重,好像正要去赴一场严肃的商业会谈,或是参加上流宴会。
这样不同的两人走在一起,看起来却没有一点不和谐,反倒极为融洽。
因为和目的地离得近,再加上怕不好停车,楼飞星便提议走过去,江孤云无可无不可地点头同意。
两人并肩走在一起,楼飞星心里那点聚餐落空的遗憾慢慢消失的无影无踪,肯定是因为空气很新鲜的关系,他心情雀跃起来,脚步也跟着变得轻快,边走边和身边的江孤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虽然走前没能和朋友们再见一面很可惜,但像现在这样,和江先生肩并肩走在一起的感觉也很不错。
街上的行人不多不少,三三两两结伴走在一起,往日里楼飞星走在街上时会观察各色各样的行人,给自己积攒写作素材。
但现在他完全无心他人,注意力全放在了身边的江孤云身上,就连走动时手臂碰着手臂,这样没什么意义的小事,都能叫他开心起来,上扬的嘴角就没落下来过。
楼飞星瞥见江孤云垂在身侧,戴着白手套的左手,他眨了眨眼,突发奇想地勾住江孤云的左手。
“嗯?”江孤云微怔,转眼看去,楼飞星细白的手指勾住他的手掌,而后他的手指从掌心向上爬去,慢慢摸索到白手套的边缘,一下子像是找到目标的猎人一样振奋起来。
先是食中二指灵巧地钻进一个指节,其他三指紧随其后,而后一点点向白手套里面挤去,每根手指都强势挤进相应的指套里,和江孤云的五指紧紧贴在一起,顿时将手套不大的空间塞的满满当当。
江孤云微凉的左手贴上一只热乎乎,暖炉一样的小手,被撑到极致的手套也紧贴在二人手上,楼飞星笑眯眯晃了晃两人共戴一只手套的手,“这样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