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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大战尸精之曾经的武学天才(上)(1 / 4)

杀戮并不代表对或是错,仅仅只是代表生死,但是如果有人给他冠以正义的帽冠,那么它也是不会拒绝的,对于它而言,无论是正义或是邪恶其实只不过是刺激杀戮的进行罢了,只会有人因此而丢掉性命,不会越来越多。——《亡灵的智慧》

“雄浑是上古的一个部落,部落中的人都是骁勇善战的勇士,无论男女老幼皆是如此,尤其他们的族长,更是纵横四野,无一部落勇士可与之匹敌,不过这样子的大部落却依旧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天篷感慨道,上古时期,他还未入老师门下,是有穷部落中继羿之外最为强大的勇士,不过当时的羿为了拯救部落,已经带上了他的天命器具踏上了命途——诛日,因此两人却是相识却不同期出名,而也就是这个时候他认识了部落中最美的女子,最引人犯罪的女子,可惜当时的她的眼中只有裔一人。

做为部落之中继羿最强的人,他的生活其实很忙很忙,因为部落的狩猎,保卫,接待其他部落来借粮的人,还有接待当时的仙人。

(在远古时代,最强的人便是部落首领,只有给族人带来食物和希望的人才能做为族长)

当时雄浑部落的族长泅来到他们有穷部落,要找部落最强的羿比试,不过当时的羿已经踏上了天命之途,他一个小小的部落勇士又去哪里找一个羿来给他,后来出手败了那个族长之后,他曾经留下了自己还会再来的豪言之后便离去了,可惜他和他的雄浑部落就那么静悄悄的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去向,没有人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他当时也没有注意,毕竟在那个时期部落之间的合并和毁灭是很常见的,一个地方的水土不再适合一个不落的人居住了那么他们就会迁移部落,去寻找更适合的地方居住,或是找一个部落并进去或是吞并一个部落。

不过现在见到了这个雄浑部落的人,他才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雄浑部落的人信奉的是苍天,因此,每当族人死亡之后他们必定会为他举办一个归天仪式,烧掉遗体,好让他的灵魂不留恋人世,能够及早归入苍天怀抱。

可是他居然看到了一个雄浑部落的人的遗体变成的尸精,这在过去数千年的时光里面可谓是闻所未闻,可是天篷更加相信自己的眼光,尸精腹部没有被红色短毛覆盖的地方露着一个巴掌大的黑色胎记,是一个甲骨文,巫字,雄浑部落的人认为巫师能够和天地沟通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存在,所以他们的成年仪式便是独自猎杀斑纹豹,取得它的心血,来为自己纹身。

“那又有什么奇怪的,一个部落存活下几个人延续下来也不奇怪,有没有计划生育。”江民不解的低头嘀咕道,不过他显然低估了天篷的耳力。

天篷斜过眼看了一眼江民,回过头不再理会他,世界上如果说有什么人能知道这个世界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的话,那么就只有神仙和妖怪了,神仙依靠文字传承历史,而妖怪却是会边做一种特殊的传承,将自己所见所闻打包压缩储存在血液里面,如此一来,只要留有它的血脉的妖精野怪能够达到相应的要求便可以打开传承,学会传承里面的知识。

唯独只有人类拥有可以记录下发生过的一切的能力却又在因为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不断的毁灭修改着被记录下来的历史,往往一段简单的事情经过了人为的加工之后变回变成和原来的故事完全两样的东西。

“怎么样,要下去体验一下,比自己强大的对手是什么样子的感觉吗?”看地下那两人宛如小孩子一般追逐打闹却生死就在那么一步之间的搏杀,天篷感觉很是无聊,心中却是浮现出了一个想法,扭头对身边看的很认真的江民问道,其他书友正在看:。

不过这个问的似乎有点迟,因为他的右脚已经划过了一个小小的弧度,落到了江民的背上,不过他并没有用力替他,因为用力踢的话,说不定他体内练得还算不错的金身回自己浮现出来护主,到时候自己这轻轻的一脚可指不定派上什么作用。

江民看的正入迷呢,结果后面一个突然的袭击把他踢下了高大的树冠,向着在几颗大树之间追逐的两人飞去。

安源老道和老鬼都不是什么普通人,更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他们两人具是身兼百战,江民这么大个高空坠物怎么可能会听不到。

两人听到声音的第一反应具是:“有人想要黑吃黑。”

用力对着对方推出了一掌,甚至都没有用上几分力,当手掌接触到一起的时候,顿时就感觉到了,对方推来的力道不大不小,恰好可以让自己两人分开。

向着下面飞过来的江民正在破口大骂,突然注意到了下面两人已经分了开来,而自己原本还是冲着两个肉垫去的,可是现在两人却是分了开来,露出了两人背后那块被两人蹂躏的尖石突起岩地。

“我靠。”江民看着两人居然分了开来,咒骂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再骂两个跑开的肉垫,还是在咒骂把自己踢下来的天篷。

拉牛牛要撞到地上了,江民连忙涌出全身力气把自己打了个空翻。

饶是如此,江民的脚长在接触到地面上那竖立的岩石的时候,仍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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