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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精灵的信仰(1 / 2)

“传说精灵是月神的孩子,他们不老不死,不会生病,没有烦恼,而且漂亮,聪慧,热爱和平,喜欢动物,简直就是世界最完美的一种生物。”晓晓一脸羡慕,眼中闪烁着星星,似乎对精灵非常喜爱。

“男性精灵是天生的战士,动作敏捷,剑技高超。而女性精灵都是神箭手,百步穿杨,例无虚发。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完美的种族吗。”晓晓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问道。

虽然已经数千年过去,精灵早已消失在人类的视野中,但是无论是历史遗迹还是人类古代的记载中都有对这种种族的详细描述。他们强大而且爱好和平,甚至人类能够发展这么迅速也离不开精灵的影响,。

“精灵确实是个很完美的种族了,他们甚至被称为诸神的宠儿。”昊天抚摸着晓晓柔顺的秀发说道。“不过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永生不死的生命让他们失去了应有的创造性,不会生病没有伤痛使他们感觉不到痛苦,月亮女神的信仰又需要拥有一颗宁静安详的心灵,啧啧,用格乌什的话来说就是无欲无求,混吃等死!”

昊天的话语如同一盆冷水狠狠浇到正沉寂在幻想中的晓晓,换来一副娇媚白眼。

一句话就把一个种族从天堂打进深渊,反差实在太大了。不过昊天的描述也没有什么错误,过于安逸的生活总会使人失去动力,没有追求,没有期望,或许跟死了也没什么区别。

夜幕降临,一弯银色的月亮出现在天边,柔和光滑的月光洒向大地,让人心生宁静之感,月光清冷,沐浴其中让人心生焕然一新的感觉。

三人漫步在葱郁的森林中,沐浴着月光,跟随着格乌什的步伐一路前行。

一路上昊天都在帮晓晓温习关于月神的传说,讲述关于格乌什和菲碧之间的趣事,逗得晓晓一路欢笑不停。此时的晓晓就如同快乐女神,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眨巴眨巴,仿佛会说话般将内心的欢乐传递给他人。

也只有在昊天身旁,她才会卸下她的坚强和倔强,惹人怜爱。

不知不觉间,三人已经走到了山脉的深处,放眼望去,到处是巨大参天的树木,偶尔传来“哗啦啦”的小溪流淌声,清脆悦耳。

“啊,那是什么!”晓晓突然惊呼,黑暗的空间中,突然闪过两道亮光。仔细聆听,似乎还传来悠悠的脚步声,晓晓悄悄躲在昊天身后,小心翼翼的看着远处的亮光,在幽暗的森林中一闪一闪。

“好吧,不用找了,有东西来接我们了!”格乌什周身亮起金色的光芒,犹如一个巨大的闪光灯,在森林中极为耀眼。

“那是什么啊?”晓晓好奇的问道。看看昊天和格乌什的表情,两人对于将要出现的生物似乎都很熟悉的样子。

“一会你就知道了!”昊天看着远处的亮光,一脸笑意。

有了光芒引导,脚步声越来越近,没过多久,一个健硕的身影就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如铜铃般的大眼睛,强壮的身躯,一身绿色的皮肤上布满了漂亮的花纹,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额头正中央镶嵌的那枚月牙,散发着迷蒙的清冷月光,与天空的那弯月亮相映成辉。它的前蹄在地面上来回踏动,发出响亮的声音。

“牡鹿,月神的宠物,也是她在人间的化身,没想到竟然还能再次见到。”昊天看看格乌什,一脸笑意的说道。“这下你放心了吧,有这个小东西在,菲碧应该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格乌什上下打量着牡鹿,也不说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欢迎来到日出山脉,尊敬的王,您的光芒使我从沉睡中醒来,我来指引你们前进的道路。”牡鹿眨巴着眼睛,开口说话,声音清脆悦耳,彷佛一个少女。

“哇,还会说话的鹿!”晓晓听到牡鹿说话,顿时充满了好奇,大眼睛眨巴眨巴,一双柔嫩的小手不由摸向它的身体。

牡鹿看到晓晓伸到自己身体上的小手,非常人性化的一呆,好似思考了一下,微微蹲下前身,匍匐在晓晓面前。

晓晓兴奋的一个翻身坐在牡鹿身上,一脸欢乐。她抱着牡鹿的脖颈,亲昵依靠在她脑袋上不断摩挲着,发出银铃般的欢笑。

旁边格乌什一脸惊讶的怪叫道:“牡鹿竟然让人骑它,真是不可思议,其他书友正在看:。”

牡鹿是月神在人间的化身,如同半神一般的存在,最喜欢纯净无暇的处女,想要得到它的认可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跟随者牡鹿,一路前行,大约半个小时的路途,前方终于变得开阔起来。

这里的树木拥有和天空一样紫汪汪的枝干,甚至连叶子也是绿色居少而红紫居多。地面上铺展开一派碧青,笔直的草丛中隐着或绯红或淡紫的小花,远远望去,紫雾给小丘和密林涂上了色彩,恍若裹着一块异色的琥珀,这里就真的宛如天堂一般,美丽宁静而安详,让人忍不住心神都跟着荡漾起来。

精灵的习俗与其他种族完全不同,他们更习惯于融进自然之中,而不是可以的去改造。他们的房屋并不是用树木搭建,而是以活树作为依托,在宽大的树干上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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