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想。 她很想。 是个女人都想穿高跟鞋。 可她没那个本事驾驭高跟鞋的鞋跟儿。 她要偶尔穿一次高跟鞋走二里路,她的腿肚子都酸胀到大腿根。 思虑再三,还是遗憾的选择了帆布鞋。 吃了晚饭一出门,就被前来接她的小阎埋汰了一顿:“你个土妞!一直都知道你土,可没想到你土到这个程度!你看看你这身打扮,哪像是去酒吧里狂欢,你分明是刚从乡下上来的小保姆!” “我……我本来就是保姆。”小保姆很有自知之明。 小阎:“……” “宋卓呢?”蓝忆荞问道。 “我把她送到酒吧来接的你。她得先在酒吧里换衣服化妆之类的。”小阎边开车边说道。 “我还是第一次听宋卓唱歌呢。”蓝忆荞是个有案底的人,从看守所里出来的时候,看押她的人员就告诉她,出来以后老老实实的,那些惹是生非的场所都别去,你跟人家毕竟不一样。 这句话她谨记。 再说了自从认识了宋卓没多久,她就住在了谭韶川的别墅内,谭韶川是个清心寡欲的男人,他所有的心思基本上放在工作上,工作之外几乎不过夜生活。 以至于,即便蓝忆荞知道宋卓在一周在酒吧里唱歌两次,她也没来捧过宋卓的场。 “找个花店先停靠一下。”蓝忆荞说道。 “你找花店干嘛?”小阎不解的问道。 “第一次去捧你女票的场子,给她送一束花。”蓝忆荞一本正经的说道。 小阎也不客气:“得勒,我跟你说,你可得给我女票送贵的,漂亮的花!” “放心吧,悍匪从来不小气。”蓝忆荞拍着胸脯说。 这束花买的真不便宜。 价值八百八十八的一束满天星白百合,纯洁温馨,又不显得耀眼夺目,蓝忆荞很喜欢。 她觉得也非常适合宋卓稳重干练的性子。 夜里八点半,小阎带着捧着一束鲜花穿着白帆布鞋的蓝忆荞来到‘魅夜酒廊’内,进来了之后,蓝忆荞才知道什么叫灯红酒绿。 才知道小阎为什喊她土妞。 酒吧内,幽暗又五彩闪烁的灯光下,每个人的穿着都可以称之为奇装异服。 一条腿剪短到齐根另一条腿长到脚脖的牛仔裤的。 光头女郎的。 染绿色头发涂绿指甲的。 涂抹黑嘴唇的。 真是让蓝忆荞大开眼界,一时间,她新奇又兴奋,暂时忘了思念母亲。 “小阎,你早该带我来这些地方,可以让我迸发出很多灵感来。”蓝忆荞一边贪婪的四处张望,一边对小阎说道。 “还以为你会被这些奇装异服吓到,又怕你对她们持有有色眼光,一直也不怎么敢带你来。” “噗……你和宋卓两人能来这里,证明这里很干净,至于这些奇装异服嘛,我只是在监狱里蹲了两年,我的眼光并不保守,也不守旧哦。我是个设计师,我很能接受新鲜事物的。”蓝忆荞在小阎面前自夸道。 “嗯。”小阎点头:“能接受就好。” 两人正聊天,忽然听到酒吧里的主持人在台上说道:“有人点了卓教主演唱‘痛快的哀艳’,有请卓教主。” 卓教主? 交响乐响起。 灯光变得比之刚才更灰暗。 手捧着一束满天星百合花的蓝忆荞也望向台中央。 台上是一位红色短发爆炸头女子,女子的嘴唇暗红色,眼影描的十分灰暗又妖娆,她上身穿一件蝙蝠衫,腰结处塞在牛仔短裤内,而两边的蝙蝠袖的延伸段,却一直延伸到地板上。 歌手抬起胳膊拿起话筒清嗓音的时候,两边的蝙蝠袖就真的如同翩翩起舞的蝙蝠那般。 给人一种妖娆与唯美并存的感觉。 而且这身穿搭十分符合‘痛快的哀艳’这首歌。 “宋卓!是宋卓!”蓝忆荞惊喜的尖叫。 宋卓的打扮真是惊艳到蓝忆荞了,这跟平时工作中的宋卓真是南辕北辙,台上的宋卓装扮超前,骨子里带着一种随意释放的野性美感。 非常的震撼人。 然而 宋卓亮开嗓子之后,蓝忆荞更震惊了。 她不是没听宋卓唱过歌,都是在家里乱哼哼的,而此时,宋卓一开口就是苏打绿的‘痛快的哀艳’。 她的歌喉时而高亢时而凄优,转换的十分自然一气呵成,听的蓝忆荞手中捧着一束鲜花浑身都起鸡皮疙瘩。 太震撼,太好听了。 一取唱罢。 场下尖叫连连。 宋卓也含着满足的笑意,蓝忆荞跟个历经波折才见到自己爱豆的小粉丝似的,硬生生从人群中挤到台上。手捧半个小时前花八百八十八块钱买的鲜花来到台上面对面看着宋卓。 “女神!女王!请收下我的鲜花,让我崇拜一下吧?”蓝忆荞衣服迷醉的表情。 宋卓笑眯眯的。 主持人看着蓝忆荞手中的花,不客气的说道:“小姑娘,你捧着这样一束花,是来作践人的吧?” 怎么? 蓝忆荞低头看着自己手中的花。 天呐! 八百八十八块钱买的鲜花,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被自己的手揉搓的,每朵花都蔫头耷脑。 她有点印象的。 宋卓唱歌的时候她听的太兴奋,她又是鼓掌又是抱着手中的花儿狂欢。 结果,手中的花儿什么时候被她蹂躏成这样了,她竟然都不知道。 “这……”蓝忆荞好尴尬。 自己是第一次给宋卓送花诶! 宋卓却开心的跟吃了蜜糖似的:“我喜欢,我喜欢荞荞送给我的花儿。”语毕,宋卓便宝贝般的接过蓝忆荞手中那束蔫了吧唧的花儿捧在自己怀中。 “残花败柳!”台下,突然有个女人高呼一声。 女人的声音压过了台下的尖叫声。 蓝忆荞和宋卓循声望去。 吧台上坐着两男一女,两个男人蓝忆荞和宋卓不认识,看面相都是流里流气的模样。 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