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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非烟 第一风流最损人(1 / 1)

□第九章非烟第一风流最损人

【点击:(晚唐)皇甫枚

○沧桑客:请教皇甫先生,你究竟名枚,还是名牧、名放,何以为准?

○皇甫枚:当然是“枚”,“牧”与“放”皆形近而误。老夫字遵美,祖籍安定三水(今陕西旬邑东北),故号“三水人”。

○沧桑客:我知道先生出身名门世家。宣宗中书令、封晋国公,白居易的从弟白敏中,就是你外公,对吧?我想首先请教先生的是,唐亡之后你寓居汾晋,字号“三水人”。在后梁太祖朱晃开平四年(910),当时唐已亡四年,你在汾晋著《三水小渎》时,仍用大唐年号,称“天佑七年”,是什么意思?

○皇甫枚:唐亡后晋王李克用不肯臣服朱梁,仍用哀帝李柷年号。我寓居晋王河东之地,以示不忘旧也。

○沧桑客:《三水小渎》流传后世,最令人难忘的人物就是歩非烟,这是大唐丽人中至今仍光彩照人的形象,你亲自见过此女子吗?

○皇甫枚:没有。我听说她的时后,她已经死去。等到我提笔写她之时,更是四十多年以后,老夫已耄耋之年矣!尽管如此,临笔书写之时,仍令我老泪横流,唏嘘感叹。

○沧桑客:既然如此,对这位凄美惨烈的女子,先生虽有所怜惜,为何又指斥其“有罪”和“不可逭”?先生的从外公白居易曾写有名诗《琵琶行》,白行简也著有传奇《李娃传》,都以同情弱女子闻名,,你的心肠未免太硬了些吧?

○皇甫枚:你问得好,老夫对飞烟的评说,从来颇有微辞。下笔之前我也曾犹豫再三。说实话,是怕遭报应。此话怎讲?还在步非烟惨死之后,就有两位好事者,洛中才子崔、李二生,分别对非烟作了褒贬相异的评判。那时社会上传得有声有色,令人不敢不信。据说崔生写了一首关于非烟的诗,篇末云:

恰似传花人饮散,

空床抛下最繁枝

没有想到那夜非烟在梦中对他说:“妾之容貌虽然赶不上桃李之芳菲,但我的遭遇却比桃李之零落更悲惨。捧读先生诗篇,感到十分惭愧。”那位李生却写诗贬损她,篇末曰:

艳魂香魄如有在,

还应羞见坠楼人。

讥笑她不像绿珠忠于石崇那样跳楼殉情。听说当晚非烟就在梦中指着他的鼻子骂道:“君子的行为有上百条准则,你能每条都遵守吗?何必拿几句诗夸大其词地诋毁我呢?我要请你到地下来和我当面对质!”没过几天李生就死了。我还真有些怕非烟来讨我的命!

非烟确实不失为一个刚烈女子,决不容人随意宰割,这就是她的过人之处。

○沧桑客:这大概不符合先生“淑女”的标准吧?先生既畏惮烈女报复,为何还是对非烟作了一番义正词严地评议,你说:

三水人曰:噫,妖冶之貌,则代有之矣;洁朗之操,则人鲜闻。放士矜才则德薄,女衒色则情私。若能如执盈,如临深,则皆为端士淑女矣。非烟之罪虽不可逭,察其心,亦可悲矣。

这段话,先生不觉得太不尽人情,过分严厉了么?

○皇甫枚:说实话,老夫也犹豫再三。一是觉得事过四五十年,老夫也过了耄耋之年,即使非烟前来索魂,也不算短命了!二是觉得一个人当讲的话还是要讲,不必有所忌讳。老夫之论,先生不满也属正常。说白了,这是情与理的难合。合情不一定合理,合理不一定合情,人世间合情又合理的事本来就不多,何况情乃亘古不变,理却因时而异。老夫那番“端士淑女”之谈,在你们千载之后,已成笑谈矣!

○沧桑客:冒犯了,请多多包涵。晚生还想打听一下,你第一次是从哪里听到非烟之名的?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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