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桑客:那么先生在京为官时,有没有听说过霍小玉的事?
○蒋防:怎么可能没有听说过?我离开长安时,霍小玉已经死去五十多年了,李十郎已是白发苍苍的耄耋老翁。小玉之死早已成为人间一大恨事,十郎虽有“大历才子”的美誉,但他“忍人”的恶名,也早已盖棺论定。但我非“忍人”,仍不忍提笔。
写青楼红粉,白行简的《李娃传》当盖世之作。但霍小玉的命运与李娃相比,却凄美惨烈多了,不可湮没于世。为何已过了五十多年
尙无人写,大概都碍于十郎在世为生者讳,下不了手吧!等到我贬官出京,辗转于汀、连、潭、袁间,命运多舛,忧愤于人间之不平。我也得知十郎早已致仕,垂暮之年仍深悔年轻之负心,难容于另外之女人。
我也自知将不久于人世,生怕横祸猝死,不能了却为小玉立传之耿耿心愿。反正我流落江湖,草成此篇藏诸箱箧,死后任其流传人间,以不负我一番苦心。谁会料到友人读后,暗中抄传,流播民间,竟传回京师让十郎得知,令我日夜难安,成为终生憾事!
○沧桑客:不错,李十郎确实已经知道这件事,他以为你有误会,乃泄愤之作。他说你将他视为李逢吉一党,怀恨在心,才作此传对他进行攻讦,是吗?
○蒋防:此言差矣!我并不认为他是李逢吉一党,即使是一党,君子坦荡荡,我也断不会行小人之计构陷于他。厚诬之,丑化之,非正人君子之所为。如果那样,我蒋防将不齿于人,遗臭千载。说实话,你说我的《霍小玉传》为唐传奇压卷之作,并流播千载,我真有受宠若惊之感。不是我成全了霍小玉,是霍小玉成全了我。将她一个风尘女子的独特命运录于笔下,流传人间,十郎如果地下有知,,当理解我为弱女子立传的苦心。这正是我蒋防文心之要旨,笔端之所求。至于毁誉与误会,也在所不计了。
【搜索::黎剑阁博士博客
○沧桑客:黎博士,你好!我是沧桑客,十分荣幸地登录先生的博客,想请教先生几个问题。
○黎剑阁::欢迎你,沧桑客先生!我已经注意到,你在时隧网上,对唐传奇女子所进行的人肉搜索,很有意思。唐传奇志怪,是中国小说史进入唐宋时期的一座辉煌丰碑。对于现代读者来说,一是由于它属于文言小说,颇有阅读障碍;二是从小说的叙事方式来看,毕竟属于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畧》中精当概括的“粗陈梗概”的叙事阶段。篇幅都较为简短。
但它对唐代社会生活和人物的精神风貌,所作的丰富多彩的描绘和精彩展示,留下了一批光彩照人的人物故事,是永远难以湮灭的。相反历久弥新,对传统文化、人文精神和审美创造,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成为极其珍贵的文化财富和宝藏。
我尤其注意到,你通过亡灵忆往(亡灵“我”),通过现代人(“沧桑客”)与历史人物(“你”)的对话,用这种方式来观照和书写历史。让亡灵这种既是历史当事人,也是历史叙述者的双重视角,零距离地自由出入历史。使历史叙事的外视角(“他”)与小说叙事的内视角(“我”),共同构成一种时空自由。这样就使古与今、过去时与未来时,第二人称中对主人公旁观视角的“他”,以及“沧桑客”的外视角等等,获得叙事时空的无限自由,不失为一种大胆创造。
尤其是你选择了唐代现实社会中的女性题材,聚焦于唐代女子的命运,表现了大唐丽人的美丽与智慧,痛苦与挣扎,无奈与抗争,展示了一幕幕美好生命的悲剧。真有如韦瓘《周秦行记》中所感喟地:“共道人间惆怅事,不知今夕是何年?”吊古今,叹兴亡,沧桑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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