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民政府的《北伐宣言》刻意回避石远,不代表就没人找石远的麻烦。。
六月底,北平国民议会还是没有通过经过石远修改过的《税法》、《军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并且再次向石远提出《政府组阁办法》和《北平改造计划》。
石远占据北平地区之后,为了稳定政局并没有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还是维持以前的政治格局。石远在北平地区凶名在外,北平各界对于石远大多是心怀忌惮,北平议会最开始的时候也不敢忤逆石远的意思,生恐怕这届议会也重蹈被解散的覆辙。
石远派驻北平的部队是109团,109团进驻北平小半年以来,虽然不说和北平居民水乳交融,军民亲如一家,但是北平市区在石远部队的威慑下,也算得上是治安良好、社会稳定。
眼看石远并不像传言中的残暴无道,北平议会的胆子慢慢大了起来,在他们眼中,石远的形象逐渐从一个“草头山大王”变成了一个对中央还算尊重的普通军阀。
从石远个身原因来说,虽然石远治下实质上实行“一言堂”,但是石远也不介意和人分享手中的权利,毕竟个人的精力有限,无法顾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石远也不能保证一个人就把诺大的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哪怕是有无谓的金手指也不能保证。。
如果议会能够和石远相互配合,保持一定的默契,那么石远不介意议会的存在。
石远甚至不想去竞争总统、总理等名义上的国家元首,石远不想把时间都耗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上和接见各国使节上,只要石远能够在治下按照自己的意志推行改造,石远不介意别人分享国家元首的荣光。
民国政府已经运行了十余年,这十余年制订出的大大小小的法律法规也有不少,民国政府制订的的法律,和石远治下推行的各种法律相比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石远给议会的第一个任务把石远治下推行的各种法律固定下来,不管是在名义上还是实质上都成为民国政府的通用法律。
北平议会的成员结构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能够成为议会成员的都是在各地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杰出人士。北平议会也是如此,成员出自全国各地,有的是乡绅,有的是商界知名人士,有的是各地军阀的代表,更有各国列强的代言人……
议会成员如此复杂,要在他们之间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利益切入点并不容易。好在石远当初制订法律的时候就考虑到了各阶层的利益,并且考虑到了各地的不同情况,所以,北平议会对于《商业法》,《土地法》等法律通过的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好看的小说:。。
议会很快通过的法律大多是保护私人财产、保护个人权利的法律,而对于《税法》等承担国民责任的法律和《军人权益保护法》等保障军人权利的法律就迟迟不能通过。
站在议会成员的立场上也可以理解,议会成员大多身份高贵,至少他们自认为身份高贵,而军人在议会成员们眼中还大多都是“大头兵”,对于议会成员来说,军队就是炮灰,军人则是政权不稳的最大不安定因素……立法保护军人的权利?还是先保护议会的权利吧……
石远为此对无法得到通过的相关法律进行了修改,却还是无法取得议会的认可,矛盾的焦点不仅集中在对军人的待遇和福利上,还集中在消费税、奢侈税、遗产税等缩小贫富差距的相关条文上。
但凡成为议员的人物,大多是家大业大的成功人士,石远立法保证他们的权利他们固然喜闻乐见,石远立法限制他们的特权就激起议会强烈的反对。
到现在为止,石远还没有去过议会,没有见识过议会开会时的情况,但是就在议会做过一次报告的鲁子文所言,北平议会开会的架势和石远治下的街道办事处开会差不多,一样的吵吵闹闹,一样的拖拖沓沓……
北平议会通过《税法》和《军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进度缓慢,通过《政府组阁办法》和《北平改造计划》等对议会和北平有利的法律的速度却是很快。
北平和天津距离很近,石远拿下天津之后,就趁着天津遭战乱涂炭的机会开始了旧城改造。到目前为止,对天津旧城的改造已经初见成效,重建后的天津,道路宽阔、河流清澈、绿化优美,规划的极为整齐。虽然建筑物不如租界高大,看上去和租界的繁盛相比还有所不如,但是照明系统和排水排污等城市配套设施则是比租界区还要完善。
北平则和天津不同,北平虽然经历过石远的长期围城,但是石远和西北军并没有在北平地区发生激战,所以北平地区并没有遭到战乱的涂炭,北平地区的城市建筑还是基本保持了完整。
石远占据北平之后,也曾经提出过城市改造计划,但是在天津能够顺利实施的旧城改造在北平却面临诸多困难。
要改造旧城就要破坏现有的城市格局,那么势必会影响到部分人的现实利益,比如征地、比如回迁、比如补偿款……所以石远提出的北平旧城改造计划无疾而终。
石远对此还是想得开,既然你们不愿意接受旧城改造,那么你们就保持原样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