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程,就可安然抵达赢州境内。
这里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不远处就有一道清溪,正是驻地扎营的好地方。到了这里,赢虎卫的将士也放松了下来,虽说都是铁打的汉子,也依旧熬不过这样的急行军,一俟主将下达军令,要大家好好休整歇息,这些常年生活在马背上的儿郎欢呼一声,一个个甩蹬下马,脱去被汗水浸泡的变了颜色的皮甲,惬意的躺在地上大口喘气。
当夜幕降临,篝火燃起的时候,整座大营开始喧嚣起来,将士们用头盔装着煮好的黍米饭,佐以现烤的山羊肉,十个八个聚成一堆,兴高采烈的高声谈论,从纪将军入主赢虎卫的时候,他就对麾下的儿郎许下承诺,终有一天,他们会餐餐有肉,顿顿有酒,不会让人家看不起,不会养不起家里人,那些穿着华美丝绸的官老爷们再不也敢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在他们的铁蹄之下,整个天下将为之震撼。
现在,他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大胥的皇帝此刻就在他们的手上,文武百官面对他们雪亮的刀刃,乖乖低下了尊贵的头颅,还有什么比这些更能让人扬眉吐气的呢?
为这样的主将拼命,值了。
当纪无骇咬着一只羊腿出现在营帐中心的时候,气氛一下子被掀到了顶点,众将士高唱着雄壮的军歌,用右拳拍着胸膛击打出震撼人心的节奏,对他表示由衷的敬意。纪无骇哈哈大笑,随手抛掉手中的羊骨头,同众人一起拍着胸膛,放声高歌:
“批铁甲兮,挎刀枪。与子同袍兮,路漫长。
同敌忾兮,共死生。与子把臂兮,心不殇。
踏北山兮,逐蛮荒。与子征战兮,云飞扬。
歌无畏兮,胆色壮。与子同饮兮,笑沙场。”
没有丝竹燮鼓的伴奏,浑厚粗豪的嗓门喊出赤裸裸的心声,这些彪悍的汉子们不知道音律为何物,却把这首战歌吼的群情激昂,歌声飘过山巅,直冲霄汉。
在热闹的军营中,西边的一顶帐篷周边却显得十分冷清,这里既没有刺耳的喧闹,也没有点燃篝火,只在帐门旁边摆上两支高腿火把,任凭火焰随风摇曳。可能受到外面热闹的感染,里面的人有些忍不住了,门帘被轻轻掀起一角,露出宗禅清隽俊逸的脸来,他微微闭眼,侧耳倾听将士们的雄歌。
帐内,高瘦的李搏按剑而坐,嘴里轻轻应和着帐外的歌声,眼中带着豪迈的神采。他是奉命来保护宗禅的,纪无骇看起来粗枝大叶,其实却是心细如发之人,他严令任何人不许打扰宗禅,又派麾下骁将贴身保护,一是防止出了什么差池,二来也让皇帝感受到对他的重视。奈何手下猛将虽然不少,可大多都是莽夫,常若水又是个文士,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李搏最为合适,虽然他的身高有些吓人。
宗禅细细品味着歌声中的豪迈,忽然回过头来,对着帐内端坐的李博道:“李将军,这歌叫什么名字?何人所作?”
李博站起身来,高瘦的身形在灯下拖起长长的影子,他微笑颔首道:“陛下,这首歌是军师常若水所作,名叫《赢郎歌》,写的就是我赢州赢虎卫的好男儿。”
宗禅点了点头,感叹道:“想不到,一个书生竟然有如此磅礴的气势,赢州男儿,果然不同凡响。”
李搏微笑摇头,道:“陛下有所不知,常军师不是赢州子弟,而是琉州镜湖郡人,我们赢州人可写不出这样的词曲,读书人实在太少了,都是一个个大老粗,陛下没听过那句话吗?天下老粗,赢州占五。这可不是玩笑话,而是真实情况。”
“哦?这是为何?”宗禅有些不解,两道剑眉微微蹙在一起,颇为疑惑地望向李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