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制服的警察,他有点心虚,怕惹上麻烦。于是,他镇定自若的拐进小巷。进去后,他跑了起来,越跑越快。
小巷边上堆有很多杂物,还有路过的老头老太、嬉戏打闹的小朋友、骑着变速自行车的西方游客,甚至是收购旧货的人力三轮车。
维纶想跑也快不起来,一路到处磕碰,上演了好一出都市跑酷。
维纶拐了好几个弯,走出了巷子群。他上了路口边上的一辆突突车,随便说了个地址。
突突车跑了起来,维纶看着后视镜,警察刚刚从巷子群里冲出来,左遥右望找不到人。
维纶把头缩回去,算是躲过了一劫,好奇心差点害死猫。
监控?维纶忽然想到T国满大街的监控。警察应该不会无聊到专门去调监控吧。维纶自我安慰。毕竟,他也没干啥坏事。
说是出来找灵感的,结果差点出事,干脆把这件事写进去得了。维纶自我嘲弄。
维纶回到酒店,倒头便睡,折腾了一下午,确实累了。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
正好,晚饭和夜宵一起吃,还省了一笔小钱。
T国的夜市经常营业到三四点,这是维纶喜欢T国的原因,深夜写作结束,也不愁没饭吃。
从酒店到夜市有一条捷径,然而,那条小道几乎没有夜灯,女孩子晚上肯定不敢走,但这吓不倒维纶。
每次来T国,他都住这家万廷酒店,这条小道他来回走过好几次,一来他很清楚这条道都什么情况,二来他觉得没有哪个匪徒会对他感兴趣,现金没有几张,颜值又很一般。
不过,很多女生都喜欢他这种看起来文弱、带着书香气、留着大胡子的知识分子。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下午发生的事,依然让他精神未定。维纶无脑的走在黑漆漆的小道里,一不小心就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可能是大脑缺氧,脑回路不好使了。
顺利走到了帊坦夜市,维纶点了两盘T式炒河粉,狼吞虎咽般吃了起来。
维纶和夜市的老板Yang很熟,他已经成了他们家的常客。
他们会用简单的英语进行交流,有时候Yang还能飙几句中文,这年头,T国的小摊小贩都会几句简单中文了。
“找到灵感了吗?”Yang问道。
“也许吧。”
“你上本书怎么样了,我很喜欢你的开头。”
“完成了一半,写好了我给你寄过来吧。”维纶回答的时候,根本不敢看着老板,因为那个故事,他也就写了个开头,后来写不下去就扔回收站了。
夜宵过后,维纶打道回府。
难道今天真的无功而返?维纶纳闷。
这时,他前方隐约出现一个人,从走路的姿势上看,是个女人。
维纶向她靠近,直到他看到她穿着细肩带洋装和牛仔热裤。
咦,这不是今天下午看见的那个女孩子吗?维纶心想。为什么她会在这里出现,为什么她敢走这个胡同。
比起恐怖,维纶更多的是一种惊喜的快感。他苦苦寻找的女孩子,居然从天而降,他要做的只是追上去,她注定是他的灵感缪斯。
维纶三步并作两步,小跑着,但又不想女孩子被脚步声吓跑。
然而,意外出现了,女孩子很熟练的拐进那条死胡同。
维纶的表情先是担忧,进而变成诧异,最后是恐惧。
他看过无数的小说和电影,深知各种恐怖片常用套路,却不曾料到,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她一定是走神了,就像我刚才那样。这是一个现实的、唯物论的世界。维纶这么告诉自己。
而当他跟着拐进死胡同时,他的世界观崩塌了。
那个女孩消失在黑漆漆的胡同里。
是不是太黑了看不见?她是不是晕倒了需要帮助?维纶心想。
而真正让他恐惧的想法是:该不该走上去看一眼?
死胡同的另一头开来了一辆车,汽车鸣着长长的喇叭,车灯照在死胡同的尽头。
再也不能更亮更清楚了。
明亮的死胡同空无一人,只有枯树野草和爬满虫蛆老鼠的垃圾堆。她凭空消失了。
“我的缪斯终于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