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无前的气势。
长枪,总体来说,枪长而锋利尖锐,使用灵便,枪头刃可刺可斩,可刺穿盔甲;枪杆抓住,可格挡兵器,也可棒打或投掷杀敌,威力比棍棒类钝器强。
在前世的地球,长枪更是有“百兵之王”的美誉,更是用‘一寸长、一寸强’用来形容。
转而为生,马天还真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去使用长枪的。
是,挥舞起来,两米的枪身,加上自己胳膊的长度,其攻击范围,直接就达到了恐怖的方圆三米。
也就是说,不论你从哪个方向进攻,只要距离我的身体少于三米,都将在我的攻击范围之内。
当然,要想做到长枪近身无敌,不知要用多少年的苦修,才能换来一朝的荣耀加身。
单从架势上看,这个秦子实,还真给人一种高大威猛的感觉。
只可惜,没有血的洗礼,此人身上少了一种沙场军人的血腥,那股子血性,在他的身上,压根就没有表现出来。
“看,这是秦子实压箱底的招式,,啧啧啧,没想到,他也是一上来就把自己看家的本事给拿了出来。”
“这不是废话么,你没看见擂台上,狄鸿达洒下的鲜血还没干么?秦子实不拿出自己的真本事,难不成,和他一样,被人一剑撂倒?”
“哈哈,说的是。”
还好,已经战败的狄鸿达被人给抬离了现场,不然的话,听到下边的人将他用作反面教材来讽刺,不知道会不会再吐出两口鲜血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