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先生,至于瑞雯更满意的那位因为不想去英国工作而婉拒了这份邀请。
查尔斯的事情告一段落,阿什利就去纽约爱乐乐团报道。这个全美乃至全世界最杰出的交响乐团成立于十九世纪中叶,同时也是美国最古老的交响乐团。乐团刚组建时阿什利只有十岁,但还是跟随颇有名望的祖父参加了成立仪式,一晃眼沧海桑田他又一次接收交响乐团的邀请,不得不感叹命运神奇。
暂不提阿什利的乐团之行几番波折,同一时间皇后区的一个地下格斗场里人声鼎沸。
宽阔的地下空间里呈现古罗马斗兽场般的椭圆,观众的座位紧密相挨,成现阶梯式一圈圈层层递增。数百个座位座无虚席,衣着或体面或褴褛的男男女女们或坐或站,他们长相各异脸上的表情却出奇地一致。那是一种狂热,一种被血腥和战斗刺激人性残忍本能的狂热,他们的眼睛像是被激起凶性的兽类,渴望着鲜血和碰撞。
“好!杀了他!”
“杀杀杀!!!”
“杀b玩意,f**k!”
他们疯狂地大吼大叫,有的站立起来挥舞手臂,又被背后的人打下去,于是二人再打作一团。
“狼王!干掉他!”观众的声音因兴奋而嘶哑,他们的性质被挑到最高,属于文明社会的规则早被扔在一边,留在这里的不过是沉迷血腥游戏的躯壳。
在万众瞩目之处,是一个被铁笼环绕起来的格斗台,上面正进行一场激烈的战斗。格斗的一方赫然是詹姆斯!
男人只穿着格斗短裤,赤`裸`上身,快快分明的肌肉覆盖在高大的骨架上,用眼睛就能知道是何等恐怖的力量。他的敌人是一个身高超过两米二的大块头,同样是纠结的肌肉,铁塔一般的身材。不过哪怕不谈他脸上由额头贯穿半个脸部的狰狞伤疤,就是那张相貌平平的脸蛋就没有詹姆斯吸引女人。更何况那道伤疤两边的肉没有完全长好,令他的脸扭曲成可怖的样子。
单从体格上来说,詹姆斯无疑是小一些的,但看他们对战时的姿态就不会有人怀疑男人已经锁定胜局。刀疤男的力量奇大,身高优势明显,过去仗着自己的体格经常将比他矮的对手砸断骨头。但对巨大的体格来说,牺牲灵活性是必然的。
詹姆斯虽然也高大,但比起刀疤男速度却要快多了。他挥拳如风,拳不落空,几乎每一次都能直击要害。刀疤男也绝不好惹,哪怕詹姆斯的拳头可以轻易将一个正常人送入医院,他却像是感受不到一半,凭着过人的体质架住狼王的拳头,一个直拳狠狠锤上对方腹部!接着他将抓住的手往下拉,膝盖提起,再次撞上腹部相同的位置!
“巨人!巨人!巨人!”
“打他!打他!”
“敲碎他的脑袋!”
观众席爆发出剧烈的欢呼,仿佛刚才还欢呼这狼王名字的人不是他们。
詹姆斯并没有受影响,他就地一滚,强劲的腿直直踹上巨人的小腿,那是足以击穿通用汽车前盖的一击。
他本来想靠着接这一击再拽住狼王的腿,掌握格斗的主动权,却没想这一击竟然含有如此可怖的威力。他直觉踢向自己的腿很慢,轻易就能接住,却在意识回笼的瞬间被剧烈的疼痛击倒。他的视线猛然变低,才发现自己的坐小腿正以不正常的姿势扭曲着,他的腿断了。
“你输了。”詹姆斯冰冷地说,他的嘴里弥漫着血腥气,整张面孔都透露着肃杀,视线所过之处皆俯首。
“狼王!狼王!”
观众们发疯一样的叫嚷,身材火辣的女人激动地脱下上衣,露出挺拔的**;骨瘦如柴的男人挥舞着大把钞票,发出野兽似的毫无意义的叫;浑身散发着腐朽臭气的老人抓过身边鲜嫩的情人,兴奋地蹂`躏边发出嗷嗷怪叫……
整个格斗场怪诞又狂热。
唯有所有情绪焦点的那个人依旧冷静,他挑起最疯狂的浪潮,把所有文明人变成了野兽,自己却冷地像一柄出鞘的神兵。
狼王的规矩很奇怪,在这种生死不论的格斗台上,他从不杀人。这种人按理是活不长的,他却如同个奇迹靠着强劲的实力战胜一个又一个对手,不管多少人前赴后继,他始终屹立不倒。
巨人心头奔涌着莫大的不甘,仇恨在胸腔里滋生,他是西区最好的角斗士!绝不能倒在这里!若是不能胜利,他再无立锥之地!
像是有魔鬼的蛊惑,巨人以完全不符合断腿者的速度猛然前攻,他的手上寒光闪闪,那是一柄手掌长的短刃。雪亮的匕首划出一道光,隐没在一片浓烈的红。
尽管詹姆斯反应迅速,躲开要害,却依旧被划破皮肤。在鲜血迸发的一刻,角斗场的尖叫直直掀翻屋顶!
接着,这尖叫像是被掐住脖子的公鸡,戛然而止。
只见横跨狼王腹部的刀伤肉眼可见地收缩,鲜红的血肉翻动着合拢,割裂肌肉的伤口收束成一道浅色的线,接着隐没无形。排布着八块腹肌的小腹像从未受过伤一样光滑,但数百人的眼睛不可能同时出错。
“你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