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非常认真地打量我说道:“你还是适合浅色,很好看。”
“感谢大爷抬举。”我在镜子前转了一圈,也很满意这个颜色,虽然属于浅色系,但是颜色偏灰,故意被做旧了,不起眼。
“其实我觉得那件会更适合你。”
我看向他指的地方,挂着一件雪白的法袍,不知道是什么材料,上面有发光的粉尘。
典型的天界审美,长得好看比什么都重要。
想当初我也是这种人,而现在要是穿着这个在魔界大街上走简直在脸上写着“我人傻钱多快来抢我”几个大字。
他想送给我,被婉拒了。
无功不受禄,我是个有职业操守的雇佣兵,特别是他这种想把我打包带走的主,什么都不敢欠。
被拒绝后他有点不高兴。
又逛了会儿,买了几个魔法戒指,这些魔法戒指都是好东西,存储着不同的魔法,可以达到瞬发的效果,虽然是一次性的但在关键时候说不定能救命。
平时我是舍不得买的,但是南方本地的价格比北方便宜了百分之三十,实在想不到不买的理由。
我恨不得把老本都砸了买回去卖。
金眼睛兴趣盎然的看着,他应该从未见过我这个样子,觉得好笑。
他这种娇生惯养,要什么有什么的领主大人,又怎么可能知道我这种草根人民的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