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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大明的工作(8 / 9)

朝,已是“纪纲颓坠,法度凌夷”,皇帝的统治力已严重失控。比如,大臣们上朝根本不讲什么朝仪,在殿上大摇大摆,高声喧哗,随地吐痰。这搁在任何朝代,都是掉脑袋的罪。不仅如此,官员们争权夺利,内阁首辅(宰相)几乎一年一换,换一次就起来一批、倒掉一批。当然最严重的还是财政危机,由于皇亲国戚大量兼并土地,又利用特权逃避税负,以至税源逐渐枯竭。比如隆庆五年,全年财政总收入只有250万两,支出达到400多万两,赤字如此之大,加上官员的贪污、浪费和浩大的军费开支,真可谓到了国穷财尽的地步。

张居正成为首辅后,经过10年改革,成果斐然。其一,整顿了吏治,加强了中央集权。至少谁也不敢在朝堂上随地吐痰和互相诟骂了。其二,在经济方面,兴修了水利,实行了“一条鞭法”,即把各种赋税、徭役总为一条,按实际亩数征收。既简化了手续,也免除了无地农民的负担,使商贩和工匠获得了人身自由,大大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其三,在军事上,任用戚继光等忠勇之将,加强了边防。总之,张居正把一个衰败、混乱的明王朝,治理得国富民安,因而人们赞扬他是“救时宰相”。

然而,张居正病死后,他以前的政敌马上反攻倒算,他本人遭“鞭尸”之辱,家人十余人饿死。更关键的是,他推行的善政或被废弃,或被篡改得一塌糊涂,十年改革成果毁于一旦。恰如明人笔记《野荻编》所述:“身后一败涂地。”以此观之,张居正改革不能称之为成功,只能视为失败。而他失败的原因在于操之过急、用力过猛,对不该由自己来完成的事做得太多,以至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那么,张居正败在什么地方呢?

第一,不重视与皇帝的感情,轻视皇权。

任何事情的成败,跟领导意志关系极大。所以,一个经济策划中,往往要考虑如何取得领导的认同和支持。

张居正当然知道这一点,他让领导意志变得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却过于简单——什么事都由他说了算,皇帝没有多少发言机会。明神宗即位时,不过是个10岁的小孩子,而且是张居正的学生。张居正当上首辅后,是朝廷中最有才干、最有权势的大臣,他想做什么,皇帝根本没有能力干预,也不敢干预。张居正倒是抱着“恨铁不成钢”的心理,经常老实不客气地要求小皇帝罢游宴、节赏赐、却珍玩、勤读书,因为讲得太多,把这位小皇帝讲出了“逆反心理”。

张居正的权势为他实行改革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同时留下了极大的隐患。皇帝毕竟是皇帝,而且小孩子总会长成大人,哪甘心长期当一个学生或傀儡?尽管张居正抱着“周公辅成王”的心情,却难免遭来“曹操挟天子”的讥议。后来,有人把张居正列入“奸臣传”,当然冤枉,但也说明他在处理上下级关系时确有不恰当的地方。

第二,独断专行,过分打压朝臣。

任何经济改革,没有强力就无法推行,用力过强却容易伤人。所以最好用软硬两手,行“文武之道,一张一弛”。

张居正是个意志坚定、性格刚强的人,办事雷厉风行。他的新政制订后,就迅速推向全国,根本不管地方官吏、百姓是否适应。谁敢阻挠,他就不客气地进行打击,遭他罢黜的官员不计其数。虽然他的政策有益于国计民生,仍难免招来“时政苛猛”的批评。对此,他不以为然地说:“当大过之时,为大过之事,未免有刚过之病,然不如是,不足以定倾而安国!”他认为,要想拨乱反正,必须用刚硬手段。

实际上,“刚硬”只是他喜欢的手段,而不是必须的手段。如果他采取一些温和的辅助手段,比如先在某些地方进行试点,让大家看到好处后再向全国推行,等等,反对的声音也许就不会那么强烈了。

在当时,任何反对者都挡不住张居正的铁拳。然而,强硬手段不能让人心服口服,只会留下怨恨。这不能不说是张居正的失策。

第三,重利而轻谊。

一件商品是否被人接受,不仅取决于它的内在质量,还取决于围绕它所作的一切工作是否招人喜欢。假如某个推销员觉得自己的商品很好,硬塞给顾客,即使价廉物美,顾客也会反感。推行经济政策也是如此,政策好,还要推行的方法让人乐于接受。

张居正就像一个喜欢“硬塞”的推销员,只重实际,不太考虑别人的心情。所以他被看成一个不讲感情的人。他曾严厉惩治一些皇亲贵戚及地方豪强,并警告其他人说:“所在强宗豪民,敢有挠法者,严治不贷。”那些被惩罚的人都跟张居正平时有交往,有的还是他的恩人,他们犯了法,惩办是应该的,但最好做得策略一点,或者把得罪人的事授权给别人去干,或者事后进行沟通,保全别人的面子。

所以,张居正得罪人,不一定是非得罪不可,关键是他喜欢板起面孔做事,不太注意别人的自尊。老子说,“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一个人正直廉洁是好品格,但行事还是要做得圆润一点,尽量不要伤害别人,在办好事情的同时,也要尽量照顾别人的心情。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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