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她就觉得自己的心都砰砰直跳,心理不由得感叹,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这衣服自己这辈子看都没看过,更别提穿了。
当裴依拿起件羊绒料子,狐狸毛领的大衣披在华母身上时,华母整个人都绷得直直的,她真的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呢,使劲揉了揉眼睛,看着身上那卡其色的大衣,她语无伦次的嘟囔着:“这衣服肯定很贵啊,我看还是留着你穿吧,你年轻漂亮,穿你身上才不算白瞎呢,我穿简直是糟蹋这么好的衣服了,这领子,毛茸茸的,我也就在电视上看见过,咱们整个乡都没人穿得起这么好的衣服。”
嘴里说着浪费,可是眼中浓浓的喜爱却暴露了她的心事,裴依看着华母的满脸风霜,她原本对华母的提防小心都被一种柔柔的心酸代替:“伯母,您年轻时一定很漂亮,您的身材这么好,这衣服穿您身上是最合适的,这样吧,咱们上楼去我房间,把这些衣服都挨个的试一下,不合适的我马上回去换。”
听着裴依体贴温暖的话,华母突然感觉到了内疚,看着裴依温柔的眼,华母眼眶湿了:“你这孩子真贴心,我要是有你这么个闺女该多好啊,还是闺女好啊,不象小蛋子,除了淘气,别的什么都不懂。”
感叹着,华母觉得很庆幸,幸好儿子没听自己的,不然这么好的儿媳妇可就被自己活生生的给推出门外了。
原本华母打算看看儿子就回去的,可是一连串的意外使她暂时住了下来,每天除了和儿子去他开的那个电脑商店坐坐,就是在家教裴依做些家务。
其实裴依并不排斥做家务,她觉得这样才更有家的感觉,所以对于华母教她做饭做菜的行为,她是很喜欢的,并没什么其他的想法。
通过几天的相处,华母逐渐的开始喜欢上了这个比儿子大三岁的女孩。
其实她并不怎么介意年纪的差异,用她的话说:“女大三,抱金砖,大三岁好啊,而且更知道疼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