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我到目前的境地,全都在我自己。
有段时间我还一直自责,孙静给我的嘱托,我怎么能如此不上心。
可是没办法,她在的时候,她的话我当然听,跟你上床的女人说的话,你一般还是会听的,所谓枕边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她离开之后,没了她的管束,我基本上无下限恢复了自己的脾性。
除了一条,我答应她不去找小芳,我做到了。
别人死前让你答应的话,就如同魔咒,你得撑着。
除非你真的猪狗不如,不要脸到如同那些所谓北方爷们那样,随时随地出尔反尔,说话如同放屁。
于是过去好多年,小芳在我生命里如同消失,其实她不曾消失过一秒钟,在我心里。
我三十六岁那一年,她回来了,只身回来,同样的城市,同样的被骗。
我想不明白这座城市是怎么了,不骗人会死啊,不骗人你妈逼的就不叫国际化大都市了啊,操。
她被绑架,我在无聊的会议上接到电话。
电话那头叫我沈从。
八年了,没人叫过我这个名字。
我知道该来的终究要来。
我挪用了公款,单刀赴会。
去之前通知了小聪,小聪,还记得么,前面咱们说过,我的同性恋朋友,他这些年很不容易,人群中他也是个异类,不过他的这种异类,多半来自于他喜欢男人。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想被我搞,可我实在没兴趣。
他也在声色犬马中荒度大半辈子,原则上只接他看的上的男客,实在穷的揭不开锅了,也偶尔去搞搞富婆。
我救过他的命,虽然他对我不搞他颇有怨言,但终究算是我最好的朋友,这年头,有个信得过的朋友,实在不易,就甭管是不是同性恋了。
他认识另外一个同性恋,此人搞刑侦出身,好像在那什么界也算个大亨,练得一手厉害的擒拿术,却不知为何强健的体魄不搞女人,专喜欢搞男人,具体情况小聪也不是很清楚,人家只是搞你,又不是同你过日子,干嘛说那么清楚,只听他说他们俩搞的火热的时候,他见过他的配枪,还有警徽,他还用枪管搞过他。
我的看法是,能用枪管搞人的人,应该不是一般人。
我当时给小聪交代后事,如果我回不来,他无论如何要救出小芳,并且照顾她一辈子。
小聪拍着胸脯说没问题,就算自己的菊花被操烂,也要救出嫂子来。
说的我当场就笑了,多紧张的气氛,被他说的讲笑话似的。
我拎着钱去赴约的时候还在想,有个同性恋朋友真好,把自己的女人交给他,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