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中和朱财便随任公子下马,五娘和玉玲也下了马车。苟中看她们两人脸上红红的,便问其故,两人回答说马车里头尽是酒坛子,有的可能已经启封,好浓的酒味,熏人欲醉呢。
于是都坐到草地上,仰看着头上明月。建德叔一手一个,挟着两酒坛子过来。苟中想起来便取来牛肉,任逸道:“兄台连这都准备啦!我马车里头自有佐酒有干菜。”然后叫建德叔都取了来。
于是举杯对月而饮。任公子又吟道:“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苟中随即又以唱歌的形式紧追而和之,听起来倒有点像是二重唱。
“如此以歌和诗,最妙!只是为何我在其他地方听不到的,在你这里却都能听得到呢?”任公子禁不住发出疑问。
“说来也巧,其实我也只会歌和太白这三首诗呢。以往从未与人交流,今见公子卓尔不群,非比俗流,故而一时狂放,歌诗遣情,而不避有东施效颦之陋呢。”
朱财在旁边听得甚是点头,觉得苟中而今措辞,已经跟时人了无差别,甚至更多出几分雅士风范呢。
只听苟中接着说道:“公子不仅武艺高强,而且颇俱文心,且吟诗必太白,不知是确实欣赏其诗文呢,还是与太白诗仙颇有交情?”苟中随着询问,也缓缓投去温和善意的目光。
“不苟兄果然有眼力,在下三年前偶然结识了太白大哥,当时太白大哥跟我一见如故。看我会喝酒,力气大,腰间佩剑,行动敏捷,就猜我是学武的。我告诉他习剑已七年,他笑着说七年之剑,已值得一观。”
任逸接着说:“然后太白大哥就要我掣剑一展,那时自己年轻气盛,便更不答话,按照平时习剑的套路,练了一遍。太白大哥看得连连点头,突然铮的一声,也拔出剑来。”
苟中点点头,目视朱财,然后又看任逸,听他往下说下去。
“当时我有点迷胡,不知他是何意,后来才知他要跟我比试。于是跟他交上了手。大概斗了二十多个回合,太白大哥一剑直入我空门,在离我左胸一寸处停住了。”
任逸看了苟中和朱财一眼,说道:
“当时我好惭愧,也好难过!因为出快剑门之后的一年多来,曾跟百余位剑客交过手,还未曾败过,不过今日竟然败在一位文人手下,即便自己特别喜欢他的诗文,但失败的滋味总是那样难尝和难堪。”
“当时一恼,记得只跟他说了一句话,其实就是两个字:‘告辞!’说得特别冰冷。哪想到一转身将行时,他一闪身就拦住我面前。我注意到他的动作也是相当敏捷,这正是习剑者的根本。他说我李白习剑四十年,也才侥幸胜得小兄弟一招,希望小兄弟留步。”
说到这里任逸脸上露出一些惭愧之色。
“惭愧呀惭愧,他这么一说,我真的满脑子里只有惭愧二字了。当即跪拜道:晚辈惭愧!他听得哈哈大笑说,小兄弟,如蒙不弃,就称我太白大哥吧!他这话让我更是震动,我觉得他这人才真正算得上有雅量,也特别离俗。”
“任公子,李太白的剑术是不是当世罕见其匹呢?”朱财道,苟中明显感觉到他的试探。
“太白大哥的剑术算得上是高的,能胜得他的人应该是不多。他的剑也快,但没快到最高程度,而更多的是飘逸。”
苟中听得点头,凭心而论,任公子的这番话说的应该是实情,其中并无夸大李白的剑术,也没有夸大自己的武功。
“公子当年输了太白大哥一招,如果换作三年后的今天,你还会输于他吗?”
“不,不会的,绝对不会!”
任逸的这一句“绝对不会”,又让苟中心里起了迷雾,“他这会儿怎么又变得狂妄起来?”他想。不过转而一想,这未尝不就是任逸的本来性格。另外,他对李太白是崇敬有加的,他不可能随意贬低太白大哥,所以他应该是言而有据的才是。
苟中没说话,默默地看他。朱财也没说话,却分心一半去看五娘和玉玲,她俩躺在草地上聊天,像是好惬意的样子。
“三年前,我的剑就已经快过了太白大哥,因为太白大哥讲求剑上的飘逸美感,所以他的剑想快也快不了。当时的落败,一是急于求成,二是经验不足,三是快剑招式偏少,才二十四式。所以给对方以喘息机会。”
“那任兄现在的快剑招式呢?”朱财回过头来问道。偏是他可以一心二用。
苟中这时候却已经可以理解任公子对李白的剑术的评价了。当然年轻的任公子,这三年之长进,肯定是要超过年逾五旬的李白的,何况李白是以剑为美,而任逸却是以剑为剑。
这么想着,听任公子在旁边继续说:“现在在下有自创快剑剑式,总共三十六式,一式追一式,连绵攻出,一气呵成,中间并无喘息,攻敌疾如闪电……”
这时苟中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妖,妖!”没有显示字面,只是心里这么感觉。
他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任逸的话说不下去了,因为一阵浪浪的笑声传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