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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杨戬的卧底生涯1(2 / 2)

觉得自己孤立在了一个陌生的环境,而两千年前,我刚到巴勒斯坦地区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两眼一抹黑,我出生的比较晚,不像女娲神农他们经历过补天什么的,白种人这个东西,虽然经常听老资格的神提起,但我以前从來都沒见过活的,一见之下,很难相信他们也是人类,外观,语言,生活习惯,都跟我们差的太多了,而且我出來的时候,中国的经济和科技都已经发展的不错,至少有钱的老百姓已经住上了砖瓦房,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煎炒烹炸,就算是比较穷的,起码也是布衣短打,可这些白种人还处在蒙昧状态,衣食住行都还简陋到不行,无论男女,穿的都是脏兮兮的袍子,也沒个款式做工之类的讲究,吃的东西除了肉就是野菜,烹调方法除了煮就是烤,调味的东西除了盐基本上就沒别的,连酒都造的酸不拉几的,相比之下,我简直就是从现在的北京上海回到六十年代去上山下乡,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里毕竟是人间,总比冷清的天庭热闹的多,经过了十年的游历,我走遍了欧洲大陆,慢慢熟悉了罗马人,希伯來人,犹太人的生活,同时也暗暗佩服耶和华,在这么小的一块土地上,还把人类分成这么多不同品种來混合管理,不同的民族还要使用不同的语言,他不累吗,

游历大陆的同时,我一直暗暗留心耶和华在人类中的影响,却发现情况跟轩辕老板那边一样,普通人类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耶和华这么一号人物存在,而且耶和华也沒有放出手下來打理人间事务,所以当时的白种人跟非洲部落一样,盲目的崇拜着星星月亮黄鼠狼之类的自然精灵,并沒有形成比较统一的宗教信仰,但是以我们这边之前掌握的情报,耶和华一直是一个很高调的家伙,很喜欢高高在上的感觉,当年初访地球的时候,就曾经要求当时的人类对他膜拜,现在自己养了这么多人,居然沒有自封为神灵享受万民香火,这很不符合他的风格啊,

发现大部分人类都不知道耶和华是何许人也之后,接下來的二十年,我也不敢再去随便打听,万一被耶和华的手下听到风声,知道耶和华的存在这一条就足够暴露我的真实身份了,我只好按照预定计划,生活在耶稣周围,设法接近他,

耶稣一直都很低调,除了长的异乎寻常的帅之外,从來沒有显露出任何不凡之处,只是作为一个非常普通的木匠,整天在作坊里埋头干活,待人也十分谦和有礼,周围的小孩子都很喜欢他,但成年人却对他都抱持一种轻蔑的态度,因为他的母亲尚未结婚就生下了他,却死活不肯说出他父亲是什么人,结果被未婚夫退婚,又被亲生父母赶出家门,带着耶稣颠沛流离,虽然他们母子已经换过几次居处,足迹差不多也遍布了欧洲大陆,但耶稣那张俊美的一塌糊涂的脸实在是太著名,知道的人非常多,所以不管他们搬到哪里,不出小半年,周围的邻居必然都会听说关于玛利亚未婚产子的轶事,继而对他们母子投來鄙夷的目光,很难想象吧,现在中国从欧美那边学來了***和未婚同居,可是在两千年前,耶稣的老妈却因为未婚先有子遭到强烈的鄙视,抬不起头來,

从耶稣十岁开始,我就一直在他身边看着他长大,跟着他们母子不停的搬家,不停的更换身份,变换职业,如今又是二十年过去,他也三十岁了,作为β型白种人,他的寿命跟丙型人类差不多,都是百年左右,三十岁,差不多算是过了半辈子了,这三十年來,他除了干木工活,就是跟邻居们聊聊天,然后回家吃饭,睡觉,不交朋友,不找女人,生活简单而枯燥,我的监视工作也是简单而无聊,我甚至会想,如果他就这么平凡的过完一辈子也不错,我就可以在人间停留一百年,而且还算是完成了任务,多好,可是,有些事情真的是很不禁念叨,我产生这念头的第二天一早,就有人來狂砸我的店门,,现在我的身份是一个小小杂货店的店主,

“犹大,快开门,快出來看啊,,”是彼得的声音,他是隔壁面包铺的学徒,跟我很谈得來,而犹大,你们都知道了,是我的化名,

“一大早的吵什么啊,”我离开温暖的被窝,很不情愿的打开了店门,迎面就是彼得那张兴奋的发红的脸,

“你快來看吧,耶稣在行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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