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惠,菜色也不错,虽然不高档吧,但比起学校食堂总要好上一些。
方杰心情不错,要了两瓶啤酒,哥两对着瓶子吹。
正香喷喷的吃着,忽然听见外面吵闹声不断。
“什么事啊。”坐在旁边的一个刚喝完汤水的干瘦的学生对着走进来地一位穿着篮球背心的家伙问道。
“高扬调戏大一美女,大二的杨武为美女出头呢!”进来的人一脸的八卦的神色,看的出来,他不倾向与任何一方,纯粹看热闹的。干瘦学生嘿嘿一笑道:“是么,这下有好戏看了,你说的那美女就是传说中第三号校花?传说要和李晓菲一争高下地那位?”
“没错……”篮球男说着话,冲老板喊了一句:“老板,老样子,宫保鸡丁盖浇饭。”
“好嘞,先坐。”老板在里面炒着饭,忙的不可开交。从前世到今生,方杰都一直很佩服这家店老板地记忆,每回和他说要吃什么,无论多少人在叫饭,无论多嘈杂,无论他多忙碌的在炒菜,还真就没有出过一次错,店里只有一个伙计忙着端菜送饭,从来也没见拿笔记录过。
这样的记忆力,方杰曾经想过,完全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记录了。
“你说这年头真是,三号校花比一号二号还拽。”干瘦的学生叹道:“真是不懂得低调是王道啊。”
“哎,我们都还巴不得校花门活跃点呢,但是有啥办法呢?”高个学生慨然一叹:“计算机系那个许舒太冷了,冰山女神啊,谁都搭不上话,管理学院的陈千云据说又是名花有主。悲剧啊!”
“是啊,两大校花这么沉寂,倒是让排名靠后的不自觉了。”喝完最后一碗汤,没有等篮球男回答,就接着道:“兄弟你先吃着,我去看看热闹,高扬肯定打不过杨武的,不过今天就要看看杨武敢不敢揍高扬。”
方杰喜欢观察这些细节,这也造就了他写小说时的一种积累,对于事情本身他并没有参与的兴趣,从某种程度和角度上说,也算是看热闹的人,不过他看的更细,品味人生百态。
从这两个学生的言谈中,很容易判断出,杨武英雄救美,高扬很有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