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未成熟而操之过急,因此决不能再蹈“躁进”之覆辙。他们起草的《变法平议》之稿,把变法内容列为三项,一是“必先更新而旧可涤者”,二是“必先除旧而后新可行者”,三是“新旧相参为用者”。他们特别把第三项看作是“上破满汉之界,下释新旧之争”的“变法之命脉”。刘深以为是,他说:“中法积弊之深,更张不易,惟有去其太远,取西法之从者,逐渐推行,久之合而为一,自可无分新旧。”在张容等起草的《变法平议》的基础上,刘坤一与张之洞联合呈奏了著名的(江楚会奏三折》,改革内容涉及教育、军事、行政管理、国家体制和法律等五个方面,洋洋洒洒达四万余言。三折上达,全部被清廷接受,成为了新政实行的纲领性文件。第一折论述的是改革教育、兴学育才,提出了举办新式学堂、改革科举制度和派遣留学等措施;第二折论述的是整顿中法,革除弊端,提出了停捐纳、去冗吏、恤刑狱、裁绿营等措施;第三折论述的是采用西法,厘定法律,提出了练洋操、修农政、劝工艺和制定路律、商律及交涉刑律等措施。为推行新政,清政府成立了督办政务处,刘坤一和张之洞受命为“遥为参赞”,实际上则全为他二人所“遥制”。几乎所有的变法新令的制定与推行,都与二人有关。到1905年之前,清政府实行新政的所有内容,基本上没有超过刘、张的《江楚会奏三折》。
光绪二十八年九月初六(1902年9月10日),刘坤一逝于两江任上,终年73岁。临终前口授遗折,陈述了任封疆四十年深受朝廷大恩,至死愈怀徒深依恋之情,“方今强邻环伺,天步艰难,惟愿皇太后、皇上敬天述祖,勤政爱民,法无论中西,而要以核实为贵;人无分新旧,而必以忠爱为先。选将练兵,籍收众志成城之效;讲信修睦,免启外人籍口之端。庶几国柞永延,民心益固。天下幸甚!万世幸甚!”清廷闻悉,“震悼良深”,上谕对其一生极为褒奖,称他“老成硕望,实为国家柱石之臣。”又加恩追封为男爵,晋赠太傅,予谧忠诚。
五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l)刘坤一的晚年与晚清政局的关系甚为密切。在甲午战争、戊戌变法、庚子事变及清末新政等重大事件中,在朝廷内部的帝后党争、新旧角逐及其对外关系等重要问题上,刘于其中不无起着折冲搏姐的作用。在他第三次任江督之前,虽已居高位并历任了几届督抚,但其位置还远不及曾国藩、左宗棠,也略逊于曾国荃、彭玉麟、刘长佑等,清廷对其虽已重用,却并非青睐。正因如此,刘坤一对政局亦无特殊的作用与影响。随着湘军头面人物的相继离世,其名望便开始显赫起来,作为湘军领袖遂与淮军头目李鸿章相抗。甲午战起,他力主抗战,在翁同和等人的极力推荐下,出任钦差大臣,以节制关内外诸军。他认真布置战守,反对赔款割地,提出了“持久”、“苦战”的建议,还支持了台湾军民官绅的反割台斗争。
(2)甲午战后,李鸿章失势,刘坤一成为湘淮两系中位望之最高者。在严重的民族危机关头,其政治态度倾向于帝党,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变法求强,但却反对康、梁维新派的倡议院、行立宪之说,他也认为光绪的变法步伐太快,过于“躁进”。但在政变之后,他又不顾忌讳力保光绪而上了《太后训政保护圣躬疏》,被帝党集团认为是唯一持“正论”的督抚。在己亥建储事件中,他又再次出而干预清廷的废立,上《奏国事乞退疏》。后党迫于刘的位望和实力,戊戌、己亥两次废置光绪帝的举动都只好被搁置起来。
(3)在庚子事变中,刘坤一俨然而为诸侯长,领袖东南督抚与各国列强议订了(东南互保章程》。其时赞同“互保”之举及列身于“互保”大魔之下者,竟囊括了东南、甚至西南各省所有的督抚大员,连慈禧的亲信荣禄也站在刘的一边。最后慈禧被迫承认刘坤一等“互保”之举是“老成谋国之道”,
声明查销此前的“伪诏”。事后,刘不仅没被怪罪,还被加封太子太保。这种疆臣抗旨未受其惩而反受其奖者,终清一代唯此仅有。对刘坤一及东南互保如何评价,本文不欲深论。笔者只是认为“互保”绝非卖国之举。刘自己也曾说是“为疆土计,非为外人计”。当然也没必要否认英、美等国在长江流域及东南各省的经济利益也得到了保护。
(4)刘坤一之于倡导新政,是其一生中的最后一件大事,亦是直接关系到晚清消亡的一件大事。此时清廷对其已是言听计从,从预约变法,到成立督办政务处,再到制定新政大纲,以及行政用人诸事,都基本是刘坤一与张之洞等人在运筹帷握和遥制之中。到1905年之前的新政变法,实行的都基本是《江楚会奏三折》的内容。新政的实施又直接引起此后的官制改革和预备立宪,但由于顽固的清王朝未能适应时代的潮流,终成为挡路巨石而被推翻。尽管刘坤一所倡导的新政,仍有着很多的局限性,但新政的实行毕竟推进了二十世纪初年中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使得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得以形成,并引发了其后轰轰烈烈的立宪风潮和革命运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