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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新的征程(2 / 3)

妻儿子女谋福;二是不再受人欺负,死也要死得值得。←百度搜索→这年头,死比活要容易!大家想一想,现在长江流域满眼瓦砾,遍地白骨,江南很多地方,二三十里地都不见人烟,皖南地区道殣相望,昔日温饱之家,大半成了饿殍,江西数百里,不闻鸡犬声,野无耕种,村无炊烟,惟见饿民僵毙于道,市人肉已相食。我们投军,就没人再敢随便欺负咱们,我们有枪有炮,就可以抢粮抢钱抢地盘。”

曾国荃对湘勇讲话,一副衡阳土话的腔调,他没有用曾国华那样文绉绉的语言,也不讲修身齐家之类的大话,而是农民们都听得懂的大白话,台下的乡勇们纷纷议论,窃窃私语:“曾大人这讲的都是大实话,我们冒死投军,不就是为了混口饭吃,求官发财么?”

“抢粮抢钱抢地盘!”

“他娘的,还要抢女人!”

吴应熊默默听着这些议论,没有说话,他不是一个空想家,也不是一个卫道士,他知道,正所谓“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生逢太平天国这样的乱世,曾国荃这样直接的鼓动,也许更有效果,人家拿性命去拼,当然是为了生存和功名利禄。

曾国荃讲完话,让吴应熊也讲两句,吴应熊没有推迟,他想了想,对着台下的湘勇们说:“我年纪虽然小,但也听说过战场的残酷,所以对我们湘军而言,团结是首要的。我爹说过,到了战场,我们就都是自家兄弟,就像自家兄弟打架,我们要互相帮忙,伸出援手,不帮忙自顾逃命的人,那就是不能入祖坟的孬种。刚才我九叔也说了,投了军,‘死比活要容易’,所以兄弟们最要紧的是团结,大家互相帮忙,活下来!”

台下的湘勇们听了吴应熊的话,觉得很有理,纷纷表示出了家门就都是兄弟,在外好照应。

等到分人的时候,吴应熊主动对曾国华和曾国荃说:“六叔、九叔,对小侄而言,兵不在多,正规编制,一营要八百人,所以,你们给我四百人就行,这样你们一人就可带一营兵。”

“多少?四百?一个营怎么也得五百人啊。”曾国华见吴应熊一脸自信,道:“贤侄,行军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

“四百就足够了,只不过我的兵都要用火器。”吴应熊说,他想在路上训练一支自己的洋枪队。

“反正你精通使用洋人的火器,就按你说的办。”曾国荃对吴应熊还有点信心,说:“不过,我们这些湘勇里,用火器的都是体格比较弱的年轻人。”

“九叔放心,侄儿觉得年轻好,年轻意味着无限的可能,你们就把最弱的年轻人都给我吧。”吴应熊胸有成竹回答。

于是,曾国华和曾国荃将队伍分成了三个营,曾国华的“华”字营八百人,曾国荃的“吉”字营八百人,吴应熊的“泽”字营四百人。

吴应熊看了看这四百人,队伍还真是不整齐,很多都是十六七岁的少年。吴应熊看了一眼最后一排的一位少年,那位少年皮肤黝黑,个子不高,脑袋还挺大,怀里还抱着一条老黄狗。吴应熊走到他的面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位少年回答说自己叫“二虎”,是衡州人。

吴应熊说:“你出去打仗,还带着老黄狗?”

二虎回答说:“我的其他亲人都已经死了。这狗是我从小养的,像亲人一样。”

吴应熊点点头,他最后选了二虎当营官,至于理由,他当时没有说。

曾国华给了湘勇一天时间,去跟家里人道别,约好第二天就集结出发,前往湖北找胡林翼要人要枪炮支援。

当晚,一轮朦胧的月亮升上树梢,悬在漆黑的天幕上,清冷的光辉映照在荷叶塘乡。

吴应熊和家人道别后,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时秦月推门进来了。

吴应熊看了秦月一眼,十五岁的秦月,来自姑苏,一副活生生的江南水乡美人胚子——两弯细眉,不施粉黛的鹅蛋脸,白皙的皮肤让双颊显得更加绯红,身上的月华裙很合身,细腰间的褶裥很密,每褶都有一种颜色,清雅婉若月华,显得她越发窈窕。

这几年,都是秦月照顾吴应熊的生活起居。

秦月凝视着吴应熊的脸,问道:“纪泽少爷,你这一去,何时归来?”

吴应熊回答道:“少则半年,多则一两年。”

秦月惊讶问道:“少爷,要去这么久吗?”

吴应熊叹了一口气道:“打仗嘛,谁又能知道要打多久。”

秦月那双清澈的大眼,闪现明媚的眸光,没有一丝浑浊,此刻却有一丝愁云,叹了一口气道:“听说打仗会死人的。我的家乡苏州遭难,城里一片焦土,父母双亲带我逃出城后跟我走散了,到现在还生死不明。要不是老爷好心收留,我早就饿死街头了。”

吴应熊这才想起来,秦月不是本地人,是被曾府收留的,便摸了摸她的头,说:“我会尽力让这个世界不再有战争,让中国不再有战争。保家卫国,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

秦月有点不懂吴应熊的话,问道:“公子,你能带上我么?我在曾府,除了你,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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