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速战速决。
“不,你错了。”骷髅男说,露出恐怖的笑容,“骨铠并不是随时都在,它只在我濒临死亡的绝境中才会被激发出来。我并不能随心所欲地控制它。”
难怪刚才他直接面不改色地撞了过来,被炸飞之后能迅速爬起来做二次攻击,原来是那个时候进入了“深血”状态吗。吴门心说,就是纯血血族有的也无法随心所欲地觉醒,何况你一个混血种。
“你怎么不说话?”骷髅男问。
“我是来杀你的。”吴门说。
“我知道。但你也有可能会被我杀死。”骷髅男说。
“是吗?”吴门不置可否,看了骷髅男一眼,说:“你是在拖延时间,伤口愈合了吗?听说血族的愈合能力很强。”
“你知道?”骷髅男问。
“我是猜的。”吴门说,折刀翻飞,在空中比出一个华丽的刀花,“虽然我对我的刀很自信,但却摸不准你的骨头究竟有多硬。不过现在我知道了。”
“你很有意思,比之前的家伙都有意思。”骷髅男说,再次冲向吴门。但这一次,很明显,他的速度变慢了。
即使知道你的铠甲抗不过我的刀还要冲过来吗?吴门看着不断接近的骷髅男,那个男人现在可谓全身都是破绽。看来刚才的烈焰虽然没有毁坏他的骨铠,但骨铠里的肌肉却无法幸免。也就是说,如今骷髅男已经是强弩之末,要杀他,轻而易举!
吴门收起折刀,期身上前,一脚踢开骷髅男,说:“你走吧,我不杀求死的人。你也说了,骨铠只会在生死关头出现,做一个普通人不好吗?找一个你爱的也爱你的人,相顾白头。”
“你不懂的……”骷髅男挣扎着爬了起来,又颓然倒下。吴门那一脚并未留情,他的胸甲刺痛肌肉,疼得他几乎要昏过去了。
“我不想懂,人生是你自己的。”吴门说,找了一辆山地摩托,挂挡就要离开。他要引起的混乱已经完成,今夜之后,“一个身穿黑色风衣的年轻人单枪匹马干翻HQ区不夜党领袖骷髅人”的消息会传遍整座城市的黑色专区,到时无数人的视线都会被牵扯到这里。
“自己的……人生吗?”骷髅男看着绝尘而去的吴门,没想到那个看起来比他小上差不多十岁的小鬼居然会说出如此打动人心的话。
可是已经没有机会了。
三分钟后,胖子提着骷髅男的脑袋走出这条被时代抛弃的街区,看着吴门离开时的方向,说:“到底是年轻人呐,做事容易半途而废。心慈手软可活不久啊,身为守夜人,居然连这个都不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