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追求她的色狼的数量。
不过林明珠本人也不是傻瓜,知道自己的吸引力,平时很少出门,不与外界接触。让那些色狼们知难而退,少数能掌握他行踪的人都知道她一般喜欢来这个酒吧喝酒,跟秦昊一样想到了英雄救美的老土手段。
这些混混们自然就成了他们首选扮演流氓的目标,无论从气质还是作风来说他们都最为接近流氓这个高危职业。一时间还让他们成为了香饽饽,混混们扮演了几次流氓后,见每一次劫的几乎是同一人,而且别人还不报警,便好奇这女孩到底是谁,为什么所有人都会找他们扮演劫匪和流氓去调戏这个女孩。
调查结果出来以后把他们吓得魂飞魄散,他们没想到自己劫了几次的女孩竟然是市长的千金,那还了得,若让市长知道他们不脱一层皮才怪。
后来他们就不敢接这单生意了,没过多久又有人出高价找到他们,金钱诱惑下他们决定冒冒险,剧情还是老土的剧情,人物也没变动,那次以后市长千金竟然没有找他们麻烦,渐渐的他们和市长千金之间形成了一种默契。
那就是在这一片只有他们能接这单活,要是有外人想来打劫市长千金他们首先就不会同意,直接把他们轰出去,市长千金也不问他们的罪,只让他们在演戏的过程不要太过分,她完全当笑话看。
因此他们从林明珠的追求者身上敲诈来不少钱,一旦看到扮演的是“打劫”林明珠的活,都会以“她是市长千金的女儿”故意抬高价格,秦昊当然不能除外,虽然他刚刚表现出彪悍的一面,但是在他们眼中金钱至高无上,一切的危险都得靠边,要不然他们也不混选择当混混了,要知道这个职业的危险性远超正常工作无数倍,随时都有被人打断腿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