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珠原本是在外地读大学,不知为何突然不读了,在家当起来啃老族,白天逛商场,晚上夜夜笙歌,在夜店中徘徊。
这自然影响了秦昊对林明珠的观感,老实说他不是很喜欢这样的女孩,他喜欢独立意识比较强的女孩子。虽然不是很感冒,但是仍然不影响秦昊和她接触。
反正只要她一句话,帮自己摆平上学的问题就好了,大不了以后在想办法帮她一回,各不相欠后再互不相见就是了。
秦昊先到林明珠常去的酒吧附近溜达,这些地方乃是混子驻扎之地,他打算找一些混子装扮劫匪或者流氓,堵住林明珠,然后自己在从天而降,施展出九牛二虎之力救她与水火之中。
英雄救美是电影中永恒不变的桥段,只是目前的表演方式有些许改变而已,每个女孩在危难时都会期望着有个英俊潇洒的英雄拯救自己,后来慢慢的这英雄发展成超人,其实性质是一样。唯一的区别是一个内裤穿在外面,一个内裤穿在里面。
秦昊本来也打算把内裤穿在外面,演一出超人拯救少女的戏码,想想又放弃了,不是他喜欢的风格,他还是喜欢内裤穿在里面,再穿一身风骚至极的风衣,从高处一跃而下。
为了完成这样的梦想,秦昊特意在附近的服装店里买了一身风衣,虽然在九月份这余温未消的季节穿风衣实在有些不伦不类,但是为了理想秦昊觉得牺牲一下也无所谓。
要知道他以前为了完成任务,做过在大冬天****着身体在雪地里行走的壮举。
很快他找到了一群打着耳钉,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地痞流氓,他找到他们的头头直言道:“五百块帮我演一出英雄救美。”
混混头子抬起头看着他,轻蔑的说道:“打发乞丐呢,五百块把你妈给我玩一晚上行不行?”
秦昊眼睛微眯,眼神渐渐变得阴沉寒冷。这是他发怒的前兆,他不知道父母是谁,为何抛弃自己,也不允许别人侮辱他们。要不是眼前这些人对自己还有用,杀了他们在附近很难再找到其他的混子,他早就出手干掉他们了。
他的脾气也不像以前那样,一旦愤怒,就要杀人,现在还能稍微控制着一点点。
秦昊一巴掌拍在混混头子面前的桌子上,实木的桌子应声而碎,四分五裂散落向各处,吓得混混们不敢乱动,呆若木鸡的看着他。
混子们都是普通人,哪见过这么生猛的狠人啊,那可是实木所制的桌子,他就算用锤子砸也很难把桌子砸烂。
混混头子吓得一下子站了起来,战战兢兢的对秦昊说道:“干,大哥五百干了。”
他生怕惹怒了秦昊直接在他脑袋上来一巴掌。混混头子脑补了一下那样的画面,浑身一颤,惊恐不已。
秦昊深知他们这些小混混是吃硬不吃软的,别看他们一天天看似很威风,摆出一副无法无天,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实际上他们内心最没有安全感,也是最会趋吉避凶的人。
见他们答应了,秦昊也懒得追究他刚才的出言不逊,若自己的心胸太过狭隘,活着会很累。
他把小混混们引到酒吧外,刚才的余威仍在,所以没有人会对他的话有异议,一个个小心谨慎的生怕惹怒了眼前这位魔头,随便在自己身上拍以巴掌,至少都是骨折的下场。
晚上十点,林明珠从酒吧里走出来,打算去停车场取车。她停车的位置距离酒吧还有一段距离,秦昊已经观察过了,在林明珠路过的地方有个小巷子,正好可以埋伏她。
秦昊用手指了指林明珠,对混混们说道:“就是她,等会你们扮流氓去调戏他,等我出场以后你们就装作敌不过,然后跑路。”
混混们不由想到秦昊一巴掌拍碎桌子时的画面,心道:你那么猛谁打得过啊!你别真打就好。
混混头子忽然说道:“大哥,那是市长的女儿,我们哪敢调戏她呀!让他老爸知道了,我们也别想在这一片混了。”
秦昊很奇怪他们怎么知道林明珠是市长的女儿,按理说官家子女保密工作都是做得很好的,好多人在自己一个地方生活了一辈子连市长是谁都不知道。
华夏的政府官员不是明星,很注重神秘感,只有神秘才能保持高高在上的姿态,否则太亲民,人民便不会惧怕他们了,显示不出做官的优越性。
不由问道:“你怎么知道她是市长的女儿。”
混混头子不好意思的笑道:“大哥,不瞒你说,我们在这里混了十几年,现在是法制社会,像我们这样的小混混有不能去大的娱乐场所收保护费。又不能真去抢劫,真抢的话不用三天警察就能找到我们,毕竟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的家就在附近这一片。
所以平时只能接点扮演劫匪,或者流氓的活,嘿嘿…刚不巧前不久我们才劫过市长千金,自然对她的资料相当熟悉了。”
混混头子说的是实话,也不全是,他还隐瞒了一部分没说。那就是他们班流氓调戏林明珠不止一次两次,少说得有十次以上了。市长的千金肯定有许多人觊觎,而且她还长得不错,无形中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