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她是多么的自由自在,她曾经为自己被宋书煜拔高的理想和见识而骄傲,为自己幻想开一个小赌场的理想而羞愧不已,可是现在,她明白了,她这辈子,在遇到宋书煜之前,在她还没有被爱情绑架——那个时候的她,才是最自由的她,才是活得最真实最有滋有味的桑红。
现在,自由将要失去,生命也将结束——最重要的是要去给那个只见过一面的给她提供过一条染色体的男人捐献骨髓,感谢他给了她生命,虽然这生命太短暂了一些。
要回老家去见见双亲,希望妈妈不要被自己的罪名吓死,那她的罪过可太大了。
谁说过儿女都是讨债鬼呢,那她对妈妈来说,真的是个太残酷的存在了。
要去见见外公,谢谢他对她的呵护,如果还有时间的话。
宋书煜,见吗?
秦洛水,见吗?
还是不见好了,他们那样的男人,相信这件事很快就会知道的。
原来人临死之前,最挂念的还是一直都被自己忽视着的血亲,那些你认为给你带来幸福和快乐的男人,在生命将要结束之前,都是可有可无的。
她无论多么地努力地灿烂过,留在他们记忆里的也不过是短短的一声叹息罢了!
现在——去哪里?
桑红镇定地问自己。
医院!
虽然宋书煜昨天只是和她说过一次那个医院的名字和病房的位置,以及主治医生的名字,她也不过是看了那张名片一眼,可是她依然很清楚地记得所有的准确信息。
时间很紧,她要争分夺秒地做这些事情。
桑红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上,知道这样出去,不出大门口,就会被抓住。
她站起身,看看梅晓楠的尸体,看看自己的双手,她为自己的冲动悔恨得要死——这样的一个恶心人的女人,怎么就能硬是毁了她呢?
她环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轻易就找到了向南的那处卧室,抓了床上的床罩,她抖了抖看看足够大,走出来,把梅晓楠的身体盖住。
卧室旁边是个很大的衣帽间,梅晓楠是个奢侈的女人,那么大的衣柜,很多的新衣服都连标签都没有拆开,就那么挂着。
桑红挑了两件实用的衣服,拿到了卫生间,快速地收拾好身上的狼狈痕迹,把自己弄得干净能见人。
临出门的时候,她看到梅晓楠的包包——她晚一些被人发现,自己是不是就可以多些时间?
逃犯?逃犯就逃犯吧,她有事情要做。
桑红从梅晓楠的包包里取出了房门钥匙和车子钥匙,开她的车子出去好了,不然,她的车子停在外边,很容易就会让人知道她在家。
桑红顺手拿起挂在门边的衣帽架上的一个漂亮的帽子,看看样式,和她的衣服还算搭配,希望保安能把自己当成她就好了。
小区的保安系统并不严谨,这和这里的入住率有关,桑红有些庆幸,不过,她也清楚地知道,梅晓楠这样醒目的女人,不被保安记住,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算了,真的到大门口被拦住,再想办法好了。
桑红用钥匙反锁好房门,然后观察了周围的动静,把帽檐往下压了压,然后就打算走向梅晓楠的车。
还不到晚上十点,外边寂然无声,紧挨着的几家邻居家的灯都亮着,桑红的心砰砰狂跳,肾上腺激素在飞快地增长,她发觉自己的脚钉在地上一样,几乎不能动弹。
她的第一反应是跑过去,飞快地跑过去,疯狂地开了车逃出这里。
但是特种兵的素养告诉她,要镇定自若,不要跑,不要急,正常行走就够了。
老天保佑啊,千万不要回头,不要到处看!
她提心吊胆,害怕附近的某一户人家的百叶窗缝隙里正有眼睛盯着她,害怕附近有人突然和她打招呼:“嗨,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
大冬天洗了个冷水澡,桑红才觉得自己的耳朵不再嗡嗡嗡地轰鸣了,她凝神聆听着所有的动静,一步一步地走下台阶,穿过草坪。
她听到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从草坪处的窸窸窣窣的声音,一直走到停车的车道上。
她用遥控启动了车,然后轻快地开了车门,坐到了车内,正要关门,一个声音在她身侧响起来:“梅女士,现在要出去啊?”
桑红砰然一声关上了车门,吓得浑身都要发抖了,她缓缓地摇下了车窗,手指捏着帽檐往那声音处看了一眼,是拿着雪亮的手电筒的保安。
老天保佑她曾经练习过梅晓楠的声音,所以,她情急之下,深深地吸了口气,竟然轻易就能出声了:
“临时有点急事需要出去一趟,有点赶,麻烦你联络这边的保安把门开一下,我很快就到,谢谢。”
桑红甚至让自己的脸在保安手电光圈光晕中,灿烂地笑了一下。
那个保安拿起对讲机说了两句话。
然后桑红索性连那门都没有升起,就那么开着车,十分娴熟地把车开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