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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结构,天然就是为电视剧打造的。
福尔摩斯不一样,它太适合改编了。一季挑四五个案子,一集一个,观众不用追主线,随时打开都能看。
而且要是红烧肉的这本书字数也不低于一百万字,那么能拍的就更多了,一年一季,拍个十年八年都不成问题。
周期长,品牌稳,衍生空间大,光是周边和线下体验就能再做出一条产业链来。
这些公司一个个都是人精,脑子比谁转得都快。特那块蛋糕他们没抢到,已经够让他们懊恼的了。摩斯就摆在面前,而且看起来比哈利·波特更适合长线运营,谁都不想再错过第二次。
所以索莱斯文的ceo来了,维塔之光的ceo也来了,其他公司就算慢一步也要跟着来。
大家心里都清楚,这一局输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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