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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5章 第一件贪案(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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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嫌不痛快。

“何大人,周惟昌是新任县令。杀了他,才显得新朝不护短。”

何文正看向那人。

“若为了显得不护短,就把证据不够的罪也压给他,那不是新法,是换一面旗再办旧案。”

他命人公开追缴涉案批次,不碰正常盐货。百姓买盐的队伍没有断,仓外的车仍在走。周惟昌则被带回候审,允许递交申辩和证人名单。

当日午后,周惟昌真的递上三名证人。

第一人是县丞,证明县令上任后曾下令清查旧引。第二人是盐商,说木匣里的兑付抄件是送去请县令代兑,不是分赃。第三人是周家老仆,声称木匣一直放在书房,任何人都能碰。

围观者又骂起拖延。

何文正却让三人分别陈述,不许彼此听见。县丞拿出的清查公文确有其事,日期还在第一次支盐之前。这证明周惟昌一开始可能真想整顿盐务。盐商所说的“代兑”也并非绝无可能,因为不少地方官会托熟人换取现银。

可第三份证词出了裂缝。

老仆说木匣从未离开书房,门房却记得送茶那日,周惟昌亲自让所有人退下。更要紧的是,兑付抄件背面有一小块干盐结晶。老盐工只从颜色和杂质判断,它可能来自废窑封袋用过的卤水。这个判断不能单独定罪,却让抄件与那批私盐多了一处需要解释的接触。

何文正又让人把县丞的清查公文贴出来。

“这张公文是真的,也说明周县令不是从上任第一日便准备贪盐。”

有人不解:“既然后来贪了,何必替他说这句?”

“因为真账不能只在有利时才算真。”

这一句话传到仓外,几名原本不肯作证的车夫终于进了公堂。他们怕的不是县令,而是案子办完后盐商报复。何文正命人把证人住处和家属名单另行封存,只在公开卷上写证词,不写藏身之处。两名车夫因此补出废窑第二个出口,也找回一只被扔进沟里的空钱袋。

钱袋内层缝着盐商字号,外层却盖县衙采买印。县衙账上没有这笔采买,盐商账上则记着一笔数额相同的“修桥捐”。银流、实物和文书由此完全扣住。

许书吏的责任也被重新划了一次。

他确实受胁,可在家人被救出后,仍隐瞒自己改过第二次领盐的时刻。何文正没有撤去保护,却把这次隐瞒记入量责。许书吏伏在地上哭,说自己怕一开口就和县令同罪。

“同做一件事,不等于同一份罪。”何文正说,“可受胁也不是一张把所有行为抹掉的白纸。”

许书吏最终在自己的证词后按了手印。他指出哪三行是被逼改的,哪一行是自己为了讨好县令主动添的。官差没有许他无罪,只把两类行为分开记录,也准他在正式审理时再作解释。

公堂外渐渐没人再催着立即斩首。

人们开始盯着那几册摊开的账,看一条盐路如何从发引、支盐走到转卖,再从钱铺回到县令书房。新制第一次咬住官员,靠的不是一声威喝,而是任何一环都能让旁人复看。

何文正又让人把追回的盐分成三堆。

第一堆账货相符,原商号可领回。第二堆来源明确却牵涉重复支盐,先封袋称重,等申辩期限过后处置。第三堆已经混入民间零售,强行追回只会让无辜买盐者再付一次钱,便只追卖方所得,不进百姓家搜盐。

“赃物怎么能不追?”年轻御史问。

“盐已经进了锅,难道把百姓的锅也抬来?”

何文正让他去仓门看正常盐价。因没有全仓封禁,当日价格只略有波动。若早晨听从众人把盐车全扣下,此刻城里早已有人囤货加价,首案还没审明,新制先替贪官制造了第二笔利。

周惟昌也在押解前签收了涉案物清单。木匣、抄件、账册和证词各有编号,少一件都能申告。有人担心这是给贪官留后门,何文正却说,能让被告指出官府拿错什么,才算官府真把自己也放进规矩里。

清点没收物时,一名老军需官从废窑杂物里翻出几块油布。

油布包过硫磺和火药,边角印着一个马什哈德商号常用的花押。另有两张换畜收条,所记路线并非直达某座大城,只写了东门外驿、水点、客栈和“赫拉特方向旧路”。

西路驿报也在这时送到。

圣陵附近出现两辆反复换畜的车。车夫不走大路,夜里却在客栈结了一笔异常高的搬运钱。有人看见他们卸下修渠石料,也有人闻到硫磺味。

一名官员道:“盐案背后是萨法维人?”

何文正把油布放回证物盘。

“我们只知道同样的包装和一段经手路线。别把两件案子揉成一个大阴谋。”

他让人抄下花押、换畜时刻和车夫口供,原物封存。正常去西路的商货照常放行,涉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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