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盐仓外便排起了车。
何文正只让人封了与重号银票有关的三批盐引,其他商人照常验引、支盐。仓门仍开,秤杆仍动,盐车一辆接一辆出去。
新任县令周惟昌被请到仓前时,脸色比盐霜还白。
“大人若查案,何不把仓门都封了?”他问。
“封一座盐仓容易。”何文正说,“今日一封,明日市上盐价就涨。到时真正做手脚的人还没疼,百姓先疼了。”
长案上摆着四类文书。
发引底簿在左,引目和勘合居中,领盐簿与缴销册在右。各地旧称不一,书记没有把原来的字涂掉,只在旁边另列对应栏。谁领了哪一号,何时到仓,支了多少,卖完后是否缴回,一行一行都能往下追。
周惟昌指着其中一份文书道:“此乃旧引未缴,不是重号。商人腿脚慢,来回耽搁几日,常有的事。”
围观官吏里有人冷笑:“同一个号支了两次盐,也是常有的事?”
何文正抬手制止。
“先查第一次。”
第一次领盐记在三月初九,商号、保人和仓吏签押都全。商人称盐卖完后原引被雨打湿,派伙计送来缴销,路上遗失。若只看这一段,他的说法并非全无可能。
一名年轻御史急道:“分明是狡辩!”
“能被事实驳倒的才叫狡辩。还没查,就只是他说的话。”
何文正命人把第一次支盐的仓位打开。
仓内剩盐与账面大致相合,旧秤也没有明显毛病。再查第二次,领盐簿记着同号又支出八百斤,日期在十七日后,代领人换了,保人签押却仍是原样。
仓吏解释说,第二次只是补足第一次短支。
“那就称。”
盐包被一袋袋抬上秤。账面写足八百斤,实际只见六百二十余斤。另有一百多斤的空额,在仓门簿上记成“受潮损耗”。
何文正问:“受潮的盐呢?”
没人回答。
“装过湿盐的草袋呢?”
仍没人回答。
县令终于开口:“仓场多年积弊,本官上任不足三月,不能把每一袋盐都算在本官头上。”
“所以今日也没算在你头上。”何文正道,“我们只算每一袋去了哪里。”
车夫被分开询问。
第一名说走的是东门官道,第二名说在城外换车,第三名起初咬死从未见过那批盐。直到审计员拿出钱铺银票的交付时刻,他才承认自己曾在夜里把六车盐送到一处废窑。
“谁叫你去的?”
“县衙的许书吏。”
许书吏当场跪下,说自己家人被周惟昌扣着,只能照办。他愿意交出私账,求免一死。
何文正没有接他递来的账册。
“先把你家人接来保护。你如实说,量责时会记。可你替谁抄过、领过、付过,一笔也不能因为交了账就没有。”
私账里没有惊天数字,只有一串不起眼的车脚钱、窑租和“茶敬”。若单独拿出来,哪一笔都像普通开销。可它们与仓门时刻、车夫路线、重号银票的来源签押叠在一起,便出现一条完整的线。
第一次领盐是真的。
旧引没有缴销,也是真的。
第二次有人拿着同号勘合再领一遍,账上记足,仓里短支。短出来的盐送去废窑转卖,回款拆成几张银票,经不同钱铺转手,最后又集中进京索兑。
还有一处空白。
印章只能证明周惟昌的官印接触过文书,不能证明他拿了钱。
何文正让人去县衙搜查时,特意带上两名地方耆老和一名无关商人见证。书房里没有金山银海,只有一只装着旧茶的木匣。匣底压着两张兑付抄件,号码恰好落在涉疑批次中。
周惟昌盯着木匣,额头终于冒汗。
“这是别人栽赃。”
“可能。”何文正说,“所以还要看谁送来的。”
县衙门房记得,三日前有一名盐商亲信送茶,进门时匣子很重,离开时却轻了。那盐商的伙计又在钱铺交代,兑付抄件本是给县令亲信核账用的,票款里有一成作为放行回报。
最后一环闭上了。
公堂没有把所有人押成一排同罪。
周惟昌被列为出谋和获利者。盐商负责转卖与分账。仓吏两次放行,却无家人受胁。许书吏受胁执行,也曾主动替换一处时刻。两名只抄错字号的书手当堂释放,发给更正凭据。未涉案商号领到复业文书,三批盐引中无关的两批也解除封存。
围观百姓原本等着看新朝杀第一名贪官,最后看见的却是一张分得很细的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