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武十七年的邺城,春寒料峭中透着一股蓬勃之气。
邺南新城区,北靠邺北旧城区南护城河漳水,向南而建的新城区,由三座石桥相连,气派恢宏。按照朝廷规划,邺北旧城的金明里商业区整体南迁,原址将改建为规整的居民坊里。
搬迁令一下,旧城商贾虽有怨言,却无人敢违抗。谁都知道,邺城作为北都,早就不堪重负,容纳不下日益增加的往来商贩和爆炸式增长的本地人口。需有更合理的布局:商业集中南城,居民分置东西,各安其业。
西城的西华里、上秋里,东城的中阳里、仁寿里,已是屋舍俨然。而中间的朱明里与启夏里,作为新规划的商业区,更是商铺林立,车马喧阗。
启夏里北街,因靠近连接新旧两城的“永济桥”,成了胡商聚集之地。朝廷为示“胡汉一家”,特在此划出三十间铺面,租与归附的鲜卑、匈奴、乌桓等部商人,经营皮毛、香料、骏马等北地货物。
鲜卑慕容部的头人慕容护,便在此经营着一间不小的皮货铺子。
此人年过五旬,在漠南时便以精明着称。归附朝廷后,他率先响应“胡汉互迁”之策,举家迁至邺城,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更难得的是,他颇懂汉人礼数,常与汉商往来,在胡商中颇有威望。
谁也没想到,这样一个人物,竟会横死街头。
二月廿五,寅时三刻。
天色未明,启夏里巡夜的更夫老赵行至北街拐角,忽见一人倒在“慕容皮货”店门前石阶上。他提灯近看,吓得魂飞魄散——正是慕容护,胸口插着一柄短刀,鲜血已浸透厚重的皮袍,在地上凝成一滩黑红。
一刻钟后,邺城县尉带人赶到。
现场勘查结果令人心惊:慕容护死于丑时末至寅时初,胸口一刀直贯心脏,当场毙命。凶器是一柄常见的契丹短刀,刀柄无纹饰,已被血污浸透。死者怀中钱袋完好,内有金饼三枚、五铢钱数百;店铺门锁未损,店内货物整齐。
显然,这不是劫财。
更蹊跷的是,现场除了死者血迹,竟无打斗痕迹。慕容护身材魁梧,常年习武,若非猝不及防,断不会毫无反抗。
消息传到廷尉寺时,诸葛亮正在审阅各州郡对新律的反馈文书。
“明府,出大事了。”判官张宣匆匆入内,面色凝重,“启夏里鲜卑头人慕容护被杀,刑曹已接手,但”
“但什么?”
张宣压低声音:“慕容护的儿子慕容拔,今晨击了登闻鼓。”
诸葛亮手中的笔一顿。
登闻鼓——这是《章武律》新设的条款,允许百姓越级鸣冤。自正月颁行以来,各地虽偶有击鼓者,但多是寻常纠纷。像这般涉及胡商头领的命案,还是头一遭。
更关键的是,此案发生在胡商聚集的新市,又值朝廷大力推行“胡汉和谐”之际。若处理不当,轻则引发胡商恐慌,重则影响北疆安定。
果然,午后诏书便到了廷尉寺。
“陛下有旨:慕容护被杀一案,着刑曹尚书程昱为主审,廷尉寺卿诸葛亮、御史大夫许靖从旁协助,三司会审。限十日内捉拿凶手,查明真相,以安人心。”
诸葛亮接旨,心中已有计较。此案让三司会审,非同寻常——刑曹主刑狱,廷尉掌司法,御史司监察。三衙门同审,既显朝廷重视,亦是互相制衡。
他更明白陛下的深意:《章武律》初行,此案正是检验新法度的试金石。审得好,则法威立;审不好,则谤议生。
未时,刑曹正堂。
程昱、诸葛亮、许靖三人首次为此案聚首。
程昱年过六旬,须发花白,面容冷峻如铁。这位前廷尉寺卿,如今执掌刑曹,以严苛刚直着称。许靖则年近五旬,儒雅中透着刚正,御史台在他治下,风纪肃然。
“案情简录在此。”程昱将一卷文书推至案中,“慕容护,鲜卑慕容部头人,五十三岁。二月廿五丑时末至寅时初,死于启夏里北街自家店铺门前。凶器契丹短刀一柄,无其他线索。其子慕容拔,廿五岁,声称其父必为汉商所害。”
诸葛亮细读文书,抬头问:“慕容拔可有人证物证?”
“无。”程昱冷声道,“他只说,三日前其父与汉商刘大昌因铺面租金争执,刘大昌曾放言‘让胡狗滚回草原’。此外,慕容护近来与另几位胡商头人密谈频繁,内容不详。”
许靖蹙眉:“仅凭一句气话,不能定罪。且若真是仇杀,为何不劫财?慕容护怀揣金饼,凶手却分文未取。”
这正是疑点所在。
诸葛亮沉吟片刻:“程公,许公,晚辈以为,此案当从三处着手:其一,查慕容护近日行踪、往来人物;其二,查启夏里所有胡汉商人,尤其与慕容护有生意往来或矛盾者;其三,详验凶器、尸身,看能否找出蛛丝马迹。”
程昱点头:“可。刑曹已拘押刘大昌,并派员搜查慕容护宅邸。廷尉寺可负责查访商贾,御史台监督全程,以防舞弊。”
分工既定,三人各自行动。
诸葛亮回到廷尉寺,立刻召集张宣等四位精干判官。
“此案敏感,查访时需格外谨慎。”他叮嘱道,“胡商方面,言语要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