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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廷尉初案显锋芒(2 / 3)

下官遵命。”

散议后,诸葛亮回到值房,继续审阅其他文书。午后,程昱忽然来访。

这位前廷尉寺卿如今虽在刑曹,却仍关心旧衙事务。他带来一盒点心,放在案上:“孔明,听说你今日议事,安排得井井有条。”

诸葛亮忙起身相迎:“程公过奖。晚辈初来乍到,多有疏漏,还望程公指教。”

程昱在客位坐下,看了眼案上堆积的卷宗:“那三案,你处理得不错。尤其是王伊案——不因罪证确凿而草率,不因涉及世家而畏惧,这才是廷尉应有的态度。”

“程公当年亦是如此。”诸葛亮恭敬道。

程昱却摇头:“我当年有时过于严苛。记得有一案,证据看似确凿,我即判斩。后来才发现证人有伪,险些酿成冤案。自那以后,我才明白,廷尉判案,宁可缓,不可错;宁可多查,不可轻断。”

他看向诸葛亮:“你年轻,却有这份审慎,难得。”

诸葛亮为程昱斟茶:“晚辈在武城时,曾审一桩窃案。证据指向甲,但甲坚称冤枉。我细查三日,才发现真凶是乙,伪造证据栽赃。自那时起,便知眼见未必为实,耳听未必为真。”

“正是此理。”程昱欣慰点头,又提醒道,“不过那长安斗殴案,你需格外小心。胡汉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陛下推行胡汉互迁、胡汉通婚,意在融合。此案若处理不当,恐生事端。”

“晚辈明白。”诸葛亮沉吟道,“程公以为,此案当如何把握分寸?”

程昱捻须思索:“依老夫之见,当明事实,重证据,依法判决。但判决之后,当有疏导——胡商方面,可由鸿胪寺安抚;汉商方面,可由地方官劝解。廷尉只管依法断案,后续安抚,是其他衙门的事。”

诸葛亮心中了然:“多谢程公指点。”

两人又叙谈片刻,程昱方告辞离去。诸葛亮送至衙门口,望着程昱远去的背影,心中感慨——这位老臣看似严苛,实则胸有丘壑,更难得的是毫无保留地指点后进。

三日后,廷尉寺开堂审理长安斗殴致死案。

堂上,诸葛亮端坐主位,左右判官列席。堂下,赵大戴着木枷跪在左侧,神情惶恐;右侧是死者阿史那的弟弟阿史德,作为家属代表;再往后是五名证人,三名汉人,两名胡人。

“带证人刘三。”诸葛亮声音平静。

一名中年商贩被带上堂,跪地行礼。

“刘三,你将当日所见,如实道来。”

刘三战战兢兢:“那日小人正在西市卖布,见阿史那和赵大争吵。阿史那说赵大的丝绸以次充好,赵大不认,二人越吵越凶。后来阿史那推了赵大一把,赵大后退几步,顺手抄起摊边的木棍,就就打过去了。”

“木棍从何而来?”

“是旁边木匠摊的料子,约三尺长,碗口粗。”

“赵大打了几下?”

“就就一下,打在头上,阿史那就倒了。”

诸葛亮又问了几处细节,让刘三画押退下。接着传唤其他证人,证言基本一致——阿史那先动手,赵大持棍还击,一击致命。

轮到阿史德时,这位胡商兄弟眼含悲愤:“大人,我兄长虽先动手,但只是推搡,并未持械。赵大持棍击头,分明是要人命!请大人严惩凶手,还我兄长公道!”

赵大闻言,急忙叩头:“大人明鉴!小人当时被打蒙了,顺手抄起棍子,只想吓退他,没想到没想到就打到头上了!小人绝非故意啊!”

诸葛亮静静听着,待双方说完,才开口:“验尸官。”

验尸官上堂禀报:“死者阿史那,颅骨破裂,脑髓溢出,系重物击打所致。凶器木棍,与伤口吻合。”

“木棍可呈上。”

衙役呈上木棍。诸葛亮仔细察看——确是普通木料,重约五六斤,一端有暗红血迹。

他放下木棍,沉思片刻,忽然问:“赵大,你平日可习武?”

赵大一怔:“小小人只是寻常商贩,不曾习武。”

“那你这随手一击,力道可不轻。”诸葛亮看向验尸官,“依你之见,这一击需多大力度,方能致人颅骨破裂?”

验尸官迟疑:“这常人奋力一击,或可致此。”

“但赵大称,他当时被打蒙了,随手还击。”诸葛亮缓缓道,“一个被打蒙的人,能否发出奋力一击?”

堂中一时寂静。这个问题,谁也没想过。

诸葛亮继续问:“阿史那身材如何?”

阿史德答道:“我兄长身高七尺,体魄健壮。”

“赵大呢?”

赵大低头:“小人身高六尺五寸。”

一壮一弱,一先动手一后还击,但后者一击致命。这合乎常理吗?

诸葛亮起身,走到堂中:“本案关键,不在谁先动手,而在赵大这一击,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死,或是防卫过当。”他看向众人,“故意杀人者,斩;过失致死者,赎;防卫过当者,减等。”

他回到案前,提笔书写判决:“经查,阿史那先动手殴击赵大,赵大持棍还击,致阿史那死亡。赵大还击时,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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