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二十七下(1 / 1)

第27章玩二十七下

戌时末,宫城依旧灯火辉煌。

后宫九畹殿中,坐在锦墩上的李知微正被一位神色担忧的中年男子围着团团转。

这是圣皇贵君蔺庭兰,李明昭和李知微的爹爹。他身着一袭沉香色长袍,五官俊朗,剑眉入鬓,鼻梁高挺。虽年已四十五,却保养得极好,皮肤光洁,只在眼角镌刻下几道浅浅的、昭示着阅历的纹路。“我的儿,我的儿,我的心尖尖儿,爹爹没了你怎么活。”“听说你受伤了,伤得哪里,疼不疼,给爹爹看看,给爹爹看看…两只手托着李知微的下巴,蔺庭兰心都要碎了。瞧瞧,瞧瞧,这小脸,瘦得不成人样了,头发也毛糙糙的,在外面不知道吃了多少苦。他的最小的女儿,才二十五岁,都还不会照顾自己,被那个毒夫的叛贼崽子逼成这样,他要倒着念往生经咒那个毒夫下十八层地狱!“快来喝点参汤,爹爹亲手煨的,给你补补。”李知微不耐烦了,“我不爱喝。”

“好好好,我们不喝。”

蔺庭兰赶紧把碗放下,怜爱的摸她的脑袋,“饿不饿,想吃什么,想吃什么?我让小厨房的孙公公给你做。”

“吃饱了,不想吃。"李知微道。

食案后的李明昭听不下去,斜她一眼,“又去哪里鬼混来?”“爹!"她扯爹的袖子,“你看看她。”

“明昭,四儿身上有伤,你都不知道关心一下,一回来就骂她,有你这么做姐姐的吗?"蔺庭兰搂着孩子的脑袋,轻斥道。一看有人撑腰,她胆子望风见长,当场告状:“爹,她昨晚整我,还不许我来找你。”

蔺庭兰立刻软声哄道:“好好,爹爹知道了,我们知微受委屈了。都怪叛贼,叛贼坏,姐姐也是为了知微好对不对。来,喝点参汤,就喝一口。”他又端起参汤来,试图哄孩子好歹喝一勺,补补身子。“我不想喝,苦的。”

李明昭白日和大臣议事,一直议到戌时,几个大臣相继离宫,这会儿才开始用晚膳。

爹已经用过了,李知微不知道到哪儿鬼混,看把她给撑得…提起玉箸,李明昭垂眸吃菜,一边吃,一边说道:“你是亲王,有没有点亲王的样子。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办事鲁莽,恣意妄为,每日就知道和韩喻凤之流溜猫逗狗,舞刀弄枪。二十有五,还不成家,真当自己是个奶娃娃。”李知微不忿:“我要跟大姑去漠北领兵,你又不答应,整日吩咐我些鸡零狗碎的差事。”

“领兵打仗乃军国重事,不是玩乐,你除了去添乱还能干什么。”“爹,你看她。"李知微马上告状,“她瞧不起我。”“明昭,明昭你少说几句。”

蔺庭兰赶紧暗示老三,转过头来又温声哄老四:“姐姐她不是那个意思,姐姐是担心你。你看你这次偷偷跑出去,多莽撞,多危险,爹爹和姐姐都急坏了。以后你要多听听姐姐的话,明白吗?来,尝一口参汤。”李明昭不说话,执箸吃菜。

李知微高兴了,看她两眼,端起参汤碗一饮而尽。蔺庭兰喜出望外,“慢点儿喝,慢点儿喝,别呛着。”他取出丝帕,仔细给孩子擦嘴角,越看心里越喜欢。两个孩子都生得七分像他,只有眉眼间那三分神韵,承袭了她们已故的、英明神武的娘。尤其是老四,不仅眉眼像,连骨子里那份不羁的劲儿,也像足了年轻时的先帝,让他怎能不偏爱?

如今她们的娘走了,万里江山交给了老三,他这辈子没什么可担忧的,余生只需要把姐妹俩照顾好,看着她们俩娶夫生子,等百年以后,也能给她们的娘,给她们李家的列祖列宗一个交代。

只是这娶夫一事,还不能急。京中世家适龄的男儿,他暗中相看过不少,真没几个入得了眼的。一个个规矩没学好,搔首弄姿,半分庄重都没有,怎么能做王府的主甫,怎么能把四儿伺候好?

想到这儿,他温声道:“咱们知微不着急成家,咱们知微要慢慢找,爹爹帮你好好相看,找家世性情俱佳的嫡子,而且要最漂亮的,最贤惠的,好不好?李明昭陵了妹妹一眼,“您就惯她,惯得无法无天,到头来挨我的打。”“爹,她要打我!"李知微赶紧告状。

“听你姐姐的话,不然你挨打,爹爹也救不了你,谁叫你玩心重,又调皮。”

蔺庭兰无奈的笑着,从琉璃盘中拈起樱桃,用丝帕托着送到孩子嘴边,"来,吃颗樱桃,解解参汤的药味儿。”

“明日卯时入宫,到我旁边看书。"李明昭语气淡淡,却不容置疑。李知微眉头一皱,“凭什么。”

虽然两人是孪生姐妹,但长相在一些细节还是有微妙的不同,比如李明昭的眼珠比她更黑,幽深无光,看起来更加深不可测。她刚说完这句话,她就看到李明昭的那双黑沉沉的眼珠从眼眶的中间缓缓平滑到眼角,静静陵着她。

李知微背后一寒!

她突然想起昨日姐让她今天来宫里,先给爹请安,再让御医看伤,但是她却跑出去和韩喻凤她们喝酒,晚上还泡到温柔乡里玩到掌灯时分…“好。”

她一口应下来,并迅速喝口茶,掩盖自己的心虚。清晨,竹涧院

天刚破晓,当第一缕阳光映入院里,顾鹤卿就睁眼醒来了。小石头又送来了热水,他羞羞涩涩的用帕子擦洗掉昨晚留在身上的痕迹,净面之后,坐到镜台前。

铜镜已经被小石头送去磨去铜锈,此刻里面映出一张清秀白净的脸。顾鹤卿揽镜自顾,先臭美一番,然后打开了镜台。回京这一路上颠沛流离,他有时连脸都没机会洗,更没有时机修饰自己,可不要生疏了手艺。

男为悦己者容,男子当然是越美越好,但过度修饰仪容又会被视为轻浮,有以色侍人之嫌,不本分,不检点。正因如此,大雍的世家公子以清雅为美,不喜借助外力修饰自身,保持清水芙蓉的雅致姿态。但他的爹爹从小就教育他,清高是讨不了妻主的喜欢的,并给他传授了一些技巧,让他可以看起来更美,而且不会被人看出来有修饰的痕迹。因此,他回京路上很是带了一些瓶瓶罐罐,只是在逃亡路上遗失了大部分,只剩下随身携带的小小一盒。

这一个小盒里,有三只指头大的小瓷罐,一支短笔。顾鹤卿轻轻拈起笔来,在小瓷罐里蘸取一点肤色的粉膏,小心翼翼地点涂在脸上。

这支笔是特制的,由初生小羊的羊毫尖制成的"雾染笔",笔尖极软且细密。小瓷罐里的粉膏也不同于时下市面上的铅粉,而是将米粉多次研磨淘洗沉淀而成的"玉粉”,再加上珍珠粉和研磨极细的透明云母,以特殊比例调和,既贴肤,又不假白。里面还加入了极微量的,提炼自蜂蜡与荷瓣的凝脂,使得粉膏上脸后有淡淡的玉石的光泽。

只需要一点点,千万不能太多,一点点就会让人看起来清凉无汗,玉骨冰肌。

至于另外两个小罐,一个装着"青玉髓”黛膏,用了极昂贵的上等松烟墨与绿松石粉,专门用来画眉,使眉眼更缱绻含情,却不露修饰痕迹;另一个小罐装着口脂,用紫草根汁和蜂蜡、杏仁油熬成,颜色极淡,色泽偏冷,更显肤白。这小小一盒,看着少,其实造价不菲,足以抵得上京师普通人家两年的吃喝所需,而这只是为了装扮自己,讨好女人。以色侍人,说出去难听,但这没什么好羞耻的。李四那个臭贼说话总那么糙,但有句话没说错,女人不好色就不是女人。修饰完成,顾鹤卿放下了笔,揽镜自顾,满意极了。就叫李四不要眼皮子浅,阮弦怎么能和他比?他比阮弦美一千倍,一万倍!对了,还得点守贞砂。

他提起笔,在自己的腕上点上一颗朱砂。

今日入伏,清晏堂不上课,家里的儿郎们都得以休息一天。用早饭时,饭桌上,娘让父亲多给他一些月例,让他可以随自己心心意买点首饰。因此吃完饭后,父亲给了他一个锦囊,里面装着月例,一共三两银子。这有点少,但已经可以买一些物件了。李四那个臭贼,一天到晚在外头给人赶马,还不知道一个月能不能领到两钱呢。“多谢父亲。"顾鹤卿躬身行礼。

柳岁温点点头,语重心长:“鹤卿,你在江州长大,男学只学四年,难免有些纰漏。在我们京中,男儿一举一动都要合乎礼仪,一旦失礼,就会沦为笑谈。京中有专门培养礼仪的礼馆,我为你在其中找了一位教养长老,日后清晏堂休课时,你就去礼馆上课。”

“是,父亲。"顾鹤卿回道。

也不知道礼馆是什么样子的,不过去礼馆就又可以出门,总比在家里闷着好,这是他回顾家后第二次出门。

礼馆在平康坊之中,沿途商铺无数,街道上人声鼎沸,游商货娘推着小车叫卖。

马车内,顾鹤卿掀起窗帘的一个小角,好奇地往外面看,小石头在他旁边指点江山。

“这个人做的冰糖葫芦好吃,看,每个串儿上都有八个大山楂,又酸又甜,一文钱一串。”

“那一家的金乳酥好吃,大公子生辰的时候赏过我一块,我现在都还记得味道。”

“那个胡麻饼也好吃。”

顾鹤卿心里火热,本来不饿的,都想要下去买来尝尝。“我们可以下去买一点吗,你一半,我一半。“他和小石头商量。小石头馋得口水都快落下来了,依然摇头,“不行,不行,公子,你是金枝玉叶,咱们单独出门万万不能靠近小商贩,会,会遇到拐子。”“拐子,京城也有拐子吗?"顾鹤卿心里一跳,顿时畏惧起来。“嗯。"小石头点点头,“越是热闹地方,拐子越多呢,尤其是未婚的小郎君,最容易被拐了。”

顾鹤卿顿时打消了去买冰糖葫芦的念头。

再往窗户外看去,这一片迷人眼的繁华锦绣背后,似乎也有许多未知的危险暗中潜藏,而这些危险,他想都不敢想。李四就是在这样陌生又危险的世界里闯来闯去的讨生活。他不禁觉得她糙得很有道理,越想,越是怦然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