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绝不能丢了(1 / 1)

宋志刚赶紧坐直,规规矩矩地答:“周老板,那牌子……好像叫‘蔓香’?”

他一边说一边偷偷抬头看周来财的脸色,心里七上八下。

他知道老板最讨厌模棱两可的回答,可这事他也是听店里伙计提过一嘴,不敢说得太满,只能用“好像”来搪塞。

周来财轻“嗯”了一声,指尖在报纸上狠狠按了两下,说了句:“过来看看。”

语气平淡,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命令。

他的手指还停留在“蔓香”二字上,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像是要把这个名字牢牢按进纸里,永生难忘。

宋志刚立刻站起来,凑到桌前,顺着他的手指瞧过去。

身子微微前倾,眼睛盯着那行小字,不敢眨一下。

当他看清标题时,心里猛地一震,喉咙像被什么卡住了似的,瞬间说不出话来。

“百姓心中的好品牌——‘蔓香’……”

他低声念出标题,话音还没落,心里咯噔一下。

那几个字像针一样刺进他的脑子——他终于明白周老板为何脸色不对了。

这个“蔓香”,不仅名字听着耳熟,连产品种类都和自家店里卖的日化品高度重合,简直就是冲着市场来的。

周来财的店也卖日化品,但他从不管事,只管投钱。

他名下的“周氏百货”在城里开了五家分店,主打中低端日用百货,靠的是规模和价格优势。

平时进货、定价、宋列,全由职业经理人操持,他本人只需年底看报表分红。

正因为不插手细节,他对市场变化的反应反而慢了一拍。

这片区域里,唯一能跟他抗衡的就是李丽娟那几家店。

李丽娟的“芳华日杂”虽店面不大,却选址极佳,集中在居民区和菜市场旁,主打服务和口碑,牢牢抓住了家庭主妇这一群体。

过去几年,两家也算相安无事,各有各的客户群。

最近他发现李丽娟店里人流明显多了,心里早就不踏实。

前两天他路过她第三分店时,特意放慢脚步观察——只见店里人头攒动,收银台前排着长队,货架上的香皂、护肤膏几乎被扫空,连最不起眼的包装纸都被顺手带走。

他当时只当是促销活动,没太在意。

这会儿弄明白原因,又看到报纸宣传,脑子立马转开了。

他靠在椅背上,目光渐渐变得深邃,嘴里喃喃自语:“蔓香……蔓香……这不是林家那个闺女搞的东西吗?”

他记得去年在一次行业聚会上,有人提过这个名字,当时没放在心上,如今想来,竟已悄然成长到能撼动他生意的地步。

他眯起眼睛,目光微微一凝,语气平淡却不容置疑地说:“刚子,明天你跑一趟这个县,找到蔓香的老板,当面跟她说——我想买下她的品牌。”

这么有潜力的一个牌子,怎么能便宜了李丽娟一个人?

他一个大男人,做这卖女鞋、女包的营生,本来就比不上李丽娟那边红火。

人家一个女人,口才好、人脉广,再加上如今又搭上了这么一条靠谱的供货路子,资源全被她占去了。

好处都让她一个人捞走,他在这边累死累活地跑腿、拉客户,图个啥?

那他还折腾个啥?

干脆卷铺盖回老家种红薯算了!

到时候顶着大太阳锄地,还得靠老天爷赏饭吃,日子也不会比现在更差!

宋志刚站在一旁,连忙应了一声,语气恭敬:“好嘞,周老板!”

周来财不紧不慢地端起茶杯,用嘴轻轻吹了吹杯口升腾的热气,随即呼噜一口,一口气将茶水灌进喉咙。

他放下杯子,抬起眼一瞧,发现宋志刚还傻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眉头一皱,眼角一斜,目光像刀子一样冷冷地盯了过去。

“你还杵在这儿干啥?不是让你赶紧去准备吗?磨蹭什么?难道等我帮你把车开到门口,再把你送上车?”

宋志刚搓了搓手,脸上堆着憨厚的笑,小心翼翼地说:“老板,这收购物资的事儿……我以前真没怎么干过,心里没底。要不,您给指点指点?说个方向,我也好办事啊。”

周来财一听这话,顿时火冒三丈。

他抓起桌上那张皱巴巴的报纸,狠狠一扬手,“啪”的一声,报纸直接甩在了宋志刚的胸口上,声音炸得整个屋子都震了震:

“你是不是傻?这种事还要我手把手教你?你叫宋志刚还是我叫宋志刚?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搞不定,你行不行?不行就趁早滚蛋,我立马换人!别在这儿耽误工夫!”

一听“换人”两个字,宋志刚立马慌了神,背脊一凉,腰也不自觉地弯了下去,脸上堆着赔笑:“哎哟别别别,周老板您消消气,千万别动气!我去!我这就去准备!马上行动,保证不耽误事儿!”

他是靠着最近几次帮周来财递送李丽娟那边的消息,才勉强混进这层圈子,在周来财身边做事的。

原本他只是个在工地上打零工的小民工,风吹日晒,灰头土脸。

可自从跟了周来财,日子眼见着好起来了。

前阵子周来财心情不错,随手就赏了他好几张红票子。

那几张红彤彤的钞票,握在手里都发烫。

一天的收入,抵得上他在工地上顶着太阳搬砖干三天!

那种轻松又体面的日子,谁还想回去抡铁锹、扛水泥?

他这才刚尝到甜头,脚还没站稳,怎么能说滚就滚?

就算现在一头雾水,一窍不通,也得硬着头皮往上冲!

机会就在眼前,绝不能就这么丢了!

……

宋志刚回到家,顾不上吃饭,一头扎进屋里,翻箱倒柜地找起来。

他扒出自己压在箱底最像样的行头——一件洗得发白但还算整齐的格子衬衫,一条膝盖没打补丁的深色裤子,还有一双擦了鞋油、勉强能照出人影的皮鞋。

他迅速换上,对着镜子照了照,又扯了扯领子,这才稍微踏实了点。

俗话说得好,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这一身行头穿在身上,别说只是去收个不知名的小品牌了,就算是要去谈上百万的大生意,那蔓香的老板见了,恐怕也得当场愣住,连话都说不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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