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护食了。” 凌寻收起扇子,用扇子轻敲小猫头:“有这么多,拿出来分一分怎么了?” 余幸把篮子往前推:“既然你们都在这儿,我就不进去了。” “......凌朝有伤在身,确实是待在医馆比较好。谢谢余老板送他回来。” 凌寻从善如流的接过:“听说余老板新店已经顺利开张,恭喜了。” 余幸有点不好意思:“都是大家捧场......” 凌寻笑道:“这就谦虚了,余老板的手艺实至名归——只是听说店刚开业便已经座无虚席,我也多次想去捧场,只是苦于没有位置。” 余幸连忙道:“凌老板要什么时候有时间,提前打过招呼,我让人提前把包间收拾出来。” 凌寻眼睛一亮:“择日不如撞日,那就今晚吧!” “......” 虽然有些意外,但余幸还是点头道:“好,我这就吩咐人去采买食材,不知道凌老板在口味上有什么挑剔?” 凌寻环视一周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的兄弟,展颜一笑:“我们都不挑食,但偏爱河鲜和肉类。” 余幸:“晓得了,恭候凌老板大驾光临。” ...... 马车走了。 凌朝立刻从篮子跳到凌寻脸上,要给他点教训。 凌寻费力的将它扒下来,啧声道:“——说什么受伤,我看你精神头好的很。” “不过也多亏了你的面子,否则怕是后门都没得走。” 这家开在北城凤凰街的新店,他一早就知道了,想去捧场也是真的,但奈何去到一看,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人,实在挤不进去。 这家店的定位是快消快餐,对于这些慢悠悠的讲排场的公子哥来说,还真是不太适用,找小厮去排队跑腿倒是也行,但等送回府上,味道总归会打些折扣。 想到这里,凌寻再看凌朝,更亲切了几分。 “你回头跟余老板说说,以后要开新店,都开在北城——近一点也好,让我们也能沾沾光,不用跑那么远,一来一回,半天时间就没了。” “喵!” “你在余老板那儿地位重,说话好用,我人微言轻,比不上你。” “...喵。” 算你有眼力,帮你带句话也不是不行。 ...... 余幸直接让小哥赶车去了菜市场。 她没什么背景,想要在这地界站稳脚跟,如果有棵大树来靠一靠,那当然是最好的——即使抛开这些,凌寻老板对她往日照拂颇多,人也非常不错。 刚到菜市场,远远就瞧着有人聚在一起,靠近了才发现是个卖鱼的摊子。 现下天气还冷,鲜鱼供不应求,有些高手擅长凿冰捕鱼,通常都能卖出好价钱,且早有很多主顾都在市场上蹲守。 余幸仗着自己个子小,灵活的钻到最前面,伸手指向最大的那条:“——我要这个!” 那是一条很大的青尾鱼,本地鱼种,肉质肥厚鲜美,个头又大,比如眼前这条,足足长到了二十多斤,在水盆里仍做困兽之斗,扑棱的厉害。 也正是因为这样大,才一时找不到买主,被余幸捡了漏。 见有大主顾,摆摊的中年汉子赶紧一棒子把鱼敲晕了剖洗,又添了些个头不小的河虾,算是搭头。 回到店里,后厨正在热火朝天准备晚上的饭食,余幸写了个单子,让厨师照着准备,然后亲自料理这条大鱼,改了刀花,又切了葱姜蒜片,用特制的香辣酱把鱼腌上。 “小全?帮我把昨天送来的那个烤盘搬来——就是那个铁架子!” “对,放在这就行,麻烦你了。” 余幸拆开包装,露出一个金属质地的烤盘。 这是她前些日子找工匠做出来的,盘子浅浅有个十公分的深度,整体的样式有点像现代的烤鱼盘,底下另外单独留了地方可以放些木炭加热。 她今晚就打算把主菜做一道烤鱼。 猫嘛,都是爱吃鱼的,凌朝喜欢的口味,他的兄弟想来也差不太多。 店里原本是没有设单独的包厢,但临时收拾出来一套也并不费力气,仓库里正好有个大圆桌,椅子也配齐了十来把,因着要在屋里烤鱼,还特意把窗户留了个缝隙。 大约傍晚时候,凌寻登门了。 一共来了六辆马车,每辆都装饰的金碧辉煌,车里下来的人也都衣着锦丽容冠貌正。 凌朝也在队伍里。 有大餐吃,他当然要来,只是行动不便又爱面子,便先变做狸花猫,到了包间里之后才又变作人形。 然后便自来熟的钻进后厨,黏糊在余幸身边。 余幸本来就忙,没时间搭理他,顺手塞给他一头蒜,吩咐他剥开。 凌朝:“......” 他郁闷的瞧了余幸一眼,但终究还是乖乖坐在小板凳上,认真剥蒜。 今晚到场的客人,加凌朝共有六个成年人和一个小姑娘,小姑娘也就五六岁的样子,生的白嫩嫩像个雪团子,眼睛大睫毛弯,十分讨人喜欢。 余幸看她可爱,拿了一颗糖给她。 小姑娘伸手接过,软软糯糯的道谢,话说到一半,突然一个趔趄,化作了一只狸花色的猫崽。 一屋子人都善意的笑起来。 凌寻将猫崽抱到膝盖上,温声说这是他们家族里最小的侄女,最近爱粘着他,便一起带来了。 余幸从斯柳那听说过,凌氏家族子嗣不算十分艰难,但后代里男孩女孩的比例十分悬殊,凌朝凌寻这一辈里,表兄堂弟十几个,但女孩只有一个。 而这更小的侄女,则是名副其实的全族团宠了。 猫崽幼小,比当初凌朝那半大的模样还要小上一圈,它嗅到余幸身上沾染的饭菜香气,四肢颤颤巍巍抓着她的衣襟向上爬,毛茸茸的一小团简直把余幸的心萌化了,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她可以吃东西吗?还是只能喝奶?” 凌寻点头道:“能吃,只是她的牙齿还没长齐,吃不了太硬的。” 余幸捧着猫崽,喊人去后厨拿点熟的香油鱼肉泥来。 不多会儿,桌上的菜也上齐了,中间摆了个大烤盘,上面加了盖子,正在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而周围一圈也都摆了各色菜品,红烧排骨,海带鱼肉丸子汤,五花肉豆角粉条,小饼炙鸭肉...没有太花里胡哨的,主打一个荤菜为主,分量超足。 当烤盘盖子打开,露出里面热气腾腾的烤鱼时,一点没夸张的说,余幸听到了咽口水的声音。 那围观的一群公子哥,眼睛里都要冒绿光了。 “......” 她抱着猫崽退出了房间,好让这些食客不用有压力,可以敞开肚皮吃。 又叮嘱跑堂小哥:“不用进去伺候,也别打扰他们。” “这些都是贵客,千万小心不能冲撞。” 冲撞是小,万一这群人吃的忘形,化作猫打起来被人撞见,那真是没法解释清楚。 她给小猫崽喂了点鱼肉泥,又吃了点鸡蛋糕,虽然它看起来胃口很好,但余幸怕撑着它,便没有多给。 斯柳站在门口,突然道:“以后您和殿下的孩子,也是这么可爱的。” 余幸看她一眼,笑了:“这话说的还太早,我们未必能走到一起。” 斯柳:“您不喜欢殿下吗?” 余幸诚实道:“我也不清楚,说实话,我没谈过恋爱...最多是对人有过好感。可也没成。” 斯柳:“为什么?那个人不喜欢您吗?” “他不认识我。” 余幸慢慢道:“说起来,那大概也不算喜欢,就是觉得两个人合适,所以才有好感——不是因为先有好感才想在一起,就是这个顺序的差别,嗨,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才贴切。” 上辈子在学校门口摆摊,帮过她一把的善心的修车铺老板,一度被余幸认为是伴侣的上佳人选。 那时候她就想着,如果能找一个这样的人作伴,两人都勤奋努力,一定能把生活过的很好。 但那也不是喜欢,而是合适范畴里的选择。 现在回忆起来,不仅不知道那人的姓名,甚至连面容都模糊记不清了。 斯柳:“能叫老板挂心,他一定非常优秀。” 别看斯柳平时对凌朝没有特别尊敬的表现,但内心还是很看好他们家殿下的。 能把她家殿下比下去,必然是人中龙凤。 余幸窘迫道:“应该也不是主流认知里的优秀......他就是开修车铺的,很善心的一个好人。” 凌寻等人连吃带喝一直到深夜。 他们的饭量大的惊人,光是乳酪玉米羹便喝掉了五大壶,桌上那么多的菜竟然没够,后来又送了两波。 到最后每个人都撑的瘫在椅子上目光涣散,还有两个干脆变成了猫,四脚朝天的仰着。 凌朝因为长时间的精养,眼界更开阔,虽说也吃了不少,倒没有十分失态,还能趾高气昂的奚落其他人没见过世面。 酒足饭饱,凌寻主动去结了账,除却菜金之外,他还另外单独预存了一大笔钱,说以后有宴请需要时,也希望余老板能给个方便,提供订桌服务。 有钱赚,余幸哪能不同意,也很乐于给凌寻个面子,连忙答应下来。 她把一群人送出去,深夜风大,赶车的车夫哭丧着脸跑来,说其中一辆马车的后轮不知什么时候震裂了。 这大半夜的,实在没处修理,余幸提议:“...要不,把车先放在这?明天再取了找人修?” 斯柳却突然语出惊人:“——我家殿下会修车!”
猫猫聚餐(1 / 1)